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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6X/2026-23527 文       号 : 咸财资发〔2026〕5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制定了《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

咸宁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9日


附件:

咸财资发[2026]5号.docx


相关解读:关于《咸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