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财发〔2023〕16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市本级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市领导批示,现拨付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0万元,请列入2023年“21305”支出科目。
请及时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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