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财政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市尚未出台规范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根据省财政厅、省烟草专卖局《市州人民政府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暨烟草市场整顿目标责任考核激励办法》的规定,以及省政府对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暨烟草打假打私市场整顿工作的考核要求,需要制订资金管理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加快咸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烟草打假打私市场整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烟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有效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三、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市州人民政府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暨烟草市场整顿目标责任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鄂财产发﹝2024﹞22号)
四、目标任务
调动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烟草打假打私市场整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烟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11条内容:
第1-3条,明确《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目的,资金的具体性质和使用方向。第4条,明确市烟草专卖局、市财政局的工作职责。第5-7条,明确考核内容、资金奖励标准。第8条,明确资金拨付流程。第9-11条,明确资金的绩效评价、监督管理要求及政策有效期。
六、重要举措
一是每年由市烟草专卖局对各县(市、区)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暨烟草打假打私市场整顿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市直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结合考核及评价情况分配资金。二是市财政局适时组织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年度内未使用完毕的,一律收回;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除取消下一年度评级、补助资格外,违规使用的资金通过相应措施予以扣回。
七、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注意事项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政策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九、关键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是指省人民政府奖励给咸宁市人民政府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相关文档: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支持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