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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财政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贯彻《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咸宁市财政局贯彻《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但我市财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的新要求、新任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财政法治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2020〕4号)

三、编制过程

2020年2月,围绕财政部文件精神,局法治办认真研学相关文件,结合咸宁实际,开始筹划起草《方案》。通过召开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充分征求局领导和各科室意见,经过反复修改,编制历经调研、起草、座谈、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5月初完成定稿,并通过局务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规范财政行政行为、强化财政法治思维、提升财政法治能力为重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为全市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全面建立,达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目标。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培养干部法治思维突出法治的政治性,开展常态化学法,注重法治能力建设,举办财政法治讲堂。二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三是强化财政权力约束。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规范财政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开展定纷止争。规范财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五是营造法治氛围。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弘扬财政法治文化。六是筑牢法治根基。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创建基层财政所法治示范点,讲好财政法治故事,加强法治建设督导评估。

第四部分,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咸宁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任务清单》将普法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内各科室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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