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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6X/2023-15407 文       号 : 鄂财农村发〔2023〕2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28

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下达你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和美乡村试点建设(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42000022821T000000104。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21〕8号)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二、请及时对下分解绩效目标,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该资金纳入直达管理,各地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