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3716X/2020-2215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9
目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决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负责财政决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全市农业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财政局决算包括:市财政局本级决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咸宁市财政局部门决算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8年咸宁市财政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概览
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计4492.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36万元,减少1.52%。主要是:财政监督、农业开发办公室职能转变,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故收支相应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收入4492.49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如图:
图2:收入决算 单位:万元
三、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支出决算400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9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9.01%;项目支出1239.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0.99%。结构如图:
图3:支出决算单位: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492.4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36万元,减少1.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监督、农业开发办公室职能转变,项目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故收支相应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000.56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收入。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11万元,增加9.56%。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二是按政策规定调增基本工资标准;三是新调入人员的工资。故收支相应增加。
图5: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00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9.62万元,占总支出的88.98%;教育支出5.28万元,占总支出的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6万元,占总支出的6%;农林水支出0.18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住房保障支出195.62万元,占总支出的4.88%。结构如图示: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单位:(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咸宁市财政局年初预算4492.49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9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当年退休人员工资转出,支出决算数相应减少;二是按要求压缩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28.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2018年会计从业证书考试暂停,影响会计工作展开,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非税票据印制当年未付款;三是部分项目启动较晚,未能在当年完成,转入下一年度。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89.74万元,支出决算为8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为12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年初预算为44.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监督局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预算会议费和外出检查费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4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8.83万元,支出决算为32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9、纪检监察事务(类)派驻派出机构(款)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预算办公费和外出检查费用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举办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变为远程培训模式,从而缩减了费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养老保险暂未缴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宏观政策调整影响,个别业务活动取消,支出相应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8.27万元,支出决算为3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基本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图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单位: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预算的68.97%。其中:出国(境)费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在预算内,压缩开支,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局仅有一台公务用车,出勤频繁,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预算只有4万元,故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支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53.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接待费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24.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44%;公务接待费9.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89%,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因公出国(境)费11.34万元。主要根据外事办的
通知要求用于因公出国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组团数2个,因公出国(境)费人次数2人。
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未开支,2018年因公出国(境)主要根据外事办的通知要求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检查、调研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相比减少2.2万元,下降50.81%,下降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算2016年费用较多,造成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018年逐渐下降。
3、公务接待费9.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乡镇来局办事发生的接待费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154批次、公务接待1107人次,人均接待费82.75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8万元,下降37.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往来,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188.99万元。
2018年咸宁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4万元,其中:办公费11.66万元、印刷费1.72万元、水费3.36万元、邮电费2.49万元、物业管理费0.95万元、差旅费7.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10万元、维修(护)费2.04万元、租赁费3.15万元、会议费2.44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劳务费4.45万元、工会经费18.31万元、福利费28.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09万元。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5.26%。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69万元,下降8.88%。降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4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9万元,占政府采购的21.2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09万元,占政府采购的78.73%。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集采目录品目增加,列入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增加。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按市编办下发文件规定,仅留1台公务用车。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电梯2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中央空调4组的单位价值。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咸宁市财政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7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6.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71.72%。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局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咸宁市财政局在2018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反映7个项目
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改革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65万元,该项目实际支出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到位资金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完整编报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统编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细化、中期规划更加完善、市级项目支出更加规范;三是研究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四是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软件开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绩效指标未完成,系政策原因软件未能升级。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在下一年度完成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
预算改革业务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2、“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196万元,实到位资金156万元,占比79.59%,该项目实际支出141.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96%。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立了CA认证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完成测评服务商的公开招标;三是完成了局OA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和局档案管理系统;四是安装软件正版化,采购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50套,由市文体新局组织全市统一采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
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173.92万元,实到位资金140.77万元,资金到位率80.94%,该项目实际支出140.7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94%。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
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二是对全市直部门资产清查结果逐一核实,对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批复;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四是制定《咸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考核标准》等业务规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根据该项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适当调整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委托业务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相关文档:咸宁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