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3716X/2020-2214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9
目 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市编委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18年咸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经济走势预判把握。准确把握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分析、科学预判内外经济形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内涵和全市财税运行状况,精准施策,发挥财政重要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同时,要及时、准确捕捉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信息,加大项目政策资金的对接落实力度,促进经济财政良性互动。尤其要高度关注下行通道中财政减收增支的特点和压力,做好长期过“紧日子”的打算,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战略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开源节流两手并重。建立新型科学收入预测模式,落实目标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完成市人大通过的收入目标,打造市、县、乡税收征管信息共享平台,优化税源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涵养现有财源;运用PPP、引导基金、以奖代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夯实基础财源;推进“三抓一优”工作,加快项目落地,支持引进总部经济,扩大经济总量,拓展新兴税源;优先发展工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壮大存量税源;加大科技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内生财源;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植替代税源、后续财源。
(三)做实财政分类保障机制。根据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有序安排支出,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发展。依规打足人员需求,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加大基本保障力度,教育、社保、科技、医疗卫生等民生性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5%;集中财力,重点保障精准扶贫、生态文明、风险防控等”三大攻坚战”需求,确保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创业创新、旅游发展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落实;从严控制项目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固化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四)强化理财绩效管理应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压实部门财政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项目实施协同督查常态机制,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分类清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厘清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在线监督、大数据比对等新技术手段,探索中介评审、社会监督新模式,提高财政监督绩效;厘清平台与政府债权债务,加快平台转型,建立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财政风险防控绩效。
(五)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形成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闭环管理的预算制度体系;积极研究市对下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落地生效,完善市区和县、乡三级财政体制;完善市级PPP实施办法,推进市县两级“三库”建设(专家库、咨询机构库、项目库),继续做好项目的储备、推介和建设运营。
(六)加快推进财政职能转型。前移财政管理关口,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变被动为主动,变监督为指导,变管理为服务;创新方式方法,优化资金审拨、投资评审、财政窗口、政务运行等业务流程,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考核闭环管理机制,提高财政工作效能、运转效能、服务效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完善动力机制,构建干部选拔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8部门预算表(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另附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社保基金、上年度结余结转;支出包括:基本保障支出、项目支出、项目不可预见费、结转下年度。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387.83万元,与2017年相比下降99.09万元,下降2.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项目总额比2017年预算项目总额减少,故相应减少。
二、关于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4,38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4.16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3.05%;非税收入53.00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21%;上级补助337.1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68%;社保基金收入267.52万元,占6.1%;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6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96%。
三、关于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4,387.83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2,791.4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3.62%;项目支出1,543.3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35.17%;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23.0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53%;结转下年30.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68%。
四、关于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咸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3,697.16万元,占2018年收入总额的84.26%。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9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正常退休);项目经费减少,压缩了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数3,697.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5.40万元,占85.35%;205教育培训支出8万元,占0.22%;208社会保障性支出309.72万元,占8.38%;213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3%;221住房保障支出223.04万元,占6.02%。
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97.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科目代码2010601。2018的财政拨款预算数199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的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科目代码201060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88.0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机关行政管理专项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信息宣传、财政局公众网等网站的维护、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培训、行政执法检查、驻农村工作队建设。二是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包括全市及市直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宣传、课题研究,非税收入稽查、统计分析,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票据印制等。三是办公大楼常规维修及办公室改造等。四是全市开发性金融业务管理。包括建立政策性贷款项目库、组织全市金融系统、开发性金融合作办、投融资平台等相关单位开展财政公共服务项目、PPP示范项目建设等。五是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工作。包括财政课题研究,《咸宁财政年鉴》、《财政干部必读文选》与《财政讲堂》等编纂工作。六是全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包括全市财政干部财政理论知识培训、全市财政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全市财政系统培训管理者培训。七是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包括召开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落实全市农村公益事业、乡镇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国有农场改革等各项农村改革工作,按市政府要求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到基层调研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科目代码20106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楼水电、保洁、绿化、安全,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专项设备运行维护及保养支出等后勤保障服务。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项),科目代码20106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一是预算编制工作。包括组织全市及市直部门单位编制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土地收支基金预算等。二是财税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包括开展财政体制改革调研、政法体制改革调研、税收调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运行工作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科目代码2010605。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及市直部门单位财政决算编制汇总、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全市国库管理支出,包括印制财政集中支付凭证、总预算会计记账凭证、财政专户管理、国库系统网络建设及维护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科目代码2010606。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包括财政资金检查,县市区财政工作检查;财政专项检查,包括基本建设专项检查、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检查、教科文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督导检查、收入检查、财务收支内部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检查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科目代码2010607。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包括财政信息化应用支撑大平台建设,局机关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市财政至各县市区的财政工作专网线路运行维护与升级、全市财政干部在线教育培训与视频会议系统维护、政府采购网络运行维护、办公室网络维护、社会网络维护、企业网络维护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科目代码2010608。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3.77万元。一是预算绩效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推进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复核评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及绩效评价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绩效评价指标库、监督指导库,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考评、资产收益征收管理以及商贸、国际金融、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等。主要用于支付受托机构评审费,对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进行培训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出机构(项),科目代码2011105。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派驻财政局6人的正常标准公用经费的开支。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主要用于注册会计师中心教育培训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代码20508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9.7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科目代码2130699。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代码221020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7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科目代码221020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
五、关于咸宁市财政局(含所属事业单位、挂靠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6.0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18万元增加了14.82万元,上涨幅度为41.17%,上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计划安排出国经费15万元。。
其中:1、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区、乡镇来局办事。比2017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6%,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活动;
2、2018年公务用车费预算4.0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局机关仅保留一台应急公务车,按统一的标准(4万元/辆)安排。
3、2018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15万元,2017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计划出国出境活动,所以编制了2018年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85.3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2.61万元,增加5.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食堂补贴标准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3.3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74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17年相比增加了254.63万元,增加了40.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的范围更扩,部分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需要更新,信息机房升级改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资产总额740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9.37万元,固定资产6859.67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5330.22万元,公务车1辆25.7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03.6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9.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处置了一批以前年度老旧资产,根据公务车改革方案,对上交的车辆进行了资产处置。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咸宁市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咸宁市财政局对2018年度一般预算项目支出编制并申报了预算管理绩效,包含:财政科研项目、乡镇财政财务综合考核项目、财税征管项目、综合大楼运维项目、财政改革业务项目、信息化建设专网认证项目、会计资格及职称考试项目、财政委托业务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项目、非税票据印制项目、农业开发监督检查项目、财政监督检查项目、国库业务项目、注协会计师考试培训项目,共16个专项,资金共计1543.32万元,项目资金绩效编制申报覆盖率达到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咸宁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咸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咸宁市会计局、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咸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咸宁市后勤和信息服务中心、咸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财经纪律检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培训和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全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市财政局开展其他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摘要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