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01133716X/2020-219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07
目录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决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负责财政决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财政局决算包括:市财政局本级决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咸宁市财政局部门决算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成,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17年咸宁市财政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第二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的八个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收、支总计456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6.59万元,增长10.89%。主要是: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按政策规定调增基本工资标准,故收支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收入3869.72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如图:
图2:收入决算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支出决算36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0.24%;项目支出1451.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76%。结构如图:
图3:支出决算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6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6.59万元,增加10.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基本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按政策规定调增基本工资标准;三是我单位2017年新调入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651.45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收入。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8.32万元,增加7.6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按政策规定调增基本工资标准,故收支相应增加。
图5: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65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6.44,占总支出的9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16万元,占总支出的5.04%;住房保障支出148.8万元,占总支出的4.08%;农林水支出2.06万元,占总支出的0.05%。结构如图示: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咸宁市财政局年初预算4486.92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2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出,支出决算数相应减少;二是按要求压缩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2017年会计从业证书考试暂停,影响会计工作展开,支出相应减少;二是部分项目启动较晚,未能在当年完成,转入下一年度。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宏观政策调整影响,个别业务活动取消,支出相应减少。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电子化管理系统项目是三年连续性项目,上年度结转到本年度使用时编预算考虑不周,故2017年支出数远大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监督局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预算会议费和外出检查费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预算机房改造项目未能启动,需推迟到下年度使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宏观政策调整,压缩了经费的支出;二是绩效评价工作受启动时间、机构遴选和现场核查等因素影响,耗时较长,部分工作需推迟到下一年度结算。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注册会计师实行网上教育培训,费用相应减少;二是纪委派驻纪检组压缩了经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7年10月开始实施,1-9月份养老保险暂未缴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宏观政策调整影响,个别业务活动取消,支出相应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退休人员工资已转出,提租补贴有所结余。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
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0.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6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局仅有一台公务用车,出勤频繁,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预算只有4万元,故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12.64万元,完成预算的7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接待费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9.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06%;公务接待费12.6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94%,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检查、调研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13.58万元,下降207.96%,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辆改革,按市编办要求我局从4月份仅留1台公务用车,所以下降幅度较大。
3、公务接待费12.6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乡镇来局办事发生的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140批次、公务接待1450人次,人均接待费87.17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8万元,下降7.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往来,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49.29
2017年咸宁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9万元(含车改补贴123.97万元,食堂补贴80.92万元),实际当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93.9万元。比2016年减少55.39万元,下降28.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4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市编办下发文件规定,咸宁市财政局仅留1台公务用车。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咸宁市财政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8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1.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9.28%。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项目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我局做好履职的服务工作起到了充分保障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咸宁市财政局在2017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反映8个项目
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改革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65万元,该项目实际支出40.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1.94%,到位资金执行率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完整编报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统编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细化、中期规划更加完善、市级项目支出更加规范;三是研究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四是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做好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软件开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绩效指标未完成,系政策原因软件未能升级。下一步改进措施:拟在下一年度完成预算管理系统改造升级。(自评表附后)
2、“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156万元,实到位资金111万元,占比71.15%,该项目实际支出35.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1.7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系统;二是积极开展统建统管、集中部署模式下的运维体统建设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四是拓展应用服务,保障运行维护,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信息化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自评表附后)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275万元,实到位资金2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103.9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7.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
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二是对全市直部门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逐一核实,对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批复;三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四是制定《咸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考核标准》等业务规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根据该项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适当调整项目支出预算。(自评表附后)
4、“机关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100万元,实到位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办公大楼的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办公大楼干净、整洁、明亮。二是定期对供水、供电系统检修,使各类设备处在良好状态。及时清洗和更换生活水池、楼道饮水器,确保办公楼饮用水安全。三是做好中央空调系统及电梯维保合同签订工作,对中央空调冬、夏两季到来之前进行清洗,每年对电梯进行2次维护保养。四是加强节能环保教育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用水用电意识,机关大楼节能降耗效果明显。发现的问题:一是绩效指标的编制不精细,不量化,不利于年终考核;二是质量指标要通过数量进行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维保合同要与预算编制年度保持一致。(自评表附后)
5、“会计考试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70万元,实到位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1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8.2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达到6000人次;二是对会计考试中心进行改造升级,购置考试机6台、服务器不间断电源一组,新添考生身份验证笔记本电脑3台。发现的问题:因政策原因,取消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预算编制考虑不周。下一步改进措施:掌握国家政策,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自评表附后)
6、“财政科研事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95万元,实到位资金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35.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7.0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公室按要求完成上级重大会议、财政部门会议相关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市财政局重要文稿汇编》的编辑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和财政业务档案管理的精细化;四是结合局机关的情况,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洁及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现的问题:一是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二是个别效益指标设置不精细,不具体, 利于年终考核;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增加部分指标。(自评表附后)
7、“财政国库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25万元,上年度结余结转292.94万元,实到位资金317.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216.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8.14%。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运行环境,推广和完善国库运行系统功能,提高支付效率;三是加强信息系统维护服务商的管理。发现的问题:部分绩效指标设计欠缺科学性;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编制数量和质量指标,要与项目支出内容、服务对象、工作过程及结果挂钩。(自评表附后)
8、“财政监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年初预算金额36万元,实到位资金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12.2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3.92%。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市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三是完善内部控制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建立覆盖资金的监督机制。发现的问题:部分绩效指标设计欠缺科学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经费测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值表述笼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对各子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细化。(自评表附后)
第四部分咸宁市财政局2017年分配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级未分配专项资金安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咸宁市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咸宁市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咸宁市财政局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项):指咸宁市财政局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绩效、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咸宁市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咸宁市财政局用于全市预算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纪律派驻纪检组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咸宁市财政局用于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基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咸宁市财政局用于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评审(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工程预决算进行评审)、绩效评价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是指财政科研项目上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经费。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乡镇财政财务综合检查、考评项目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指农村科检查调研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相关文档:咸宁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