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3716X/2020-0535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4-15 16:46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调整预算和市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提出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的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五)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咸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市编委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咸宁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办公室 | |
2 | 综合科 | |
3 | 法规税政科 | |
4 | 预算科(部门预算编审中心) | |
5 | 离退休干部科 | |
6 | 行政政法科 | |
7 | 教科文科 | |
8 | 经济建设科 | |
9 | 农业农村科 | |
10 | 社会保障科 | |
11 | 产业发展科(基金办) | |
12 | 金融国际科(PPP中心 债务办) | |
13 | 生态科 | |
14 | 党办(主体办) | |
15 | 绩效评价办公室 | |
16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 |
17 | 政府采购管理科 | |
18 | 信息技术保障科 | |
19 | 投资评审科(投资评审中心) | |
20 | 后勤服务中心 | |
21 | 人事教育科 | |
22 | 工会 | |
23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
24 |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
25 |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 |
26 | 市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 | |
27 | 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
28 | 市会计局 | |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之年,对咸宁而言,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任务要如期实现,对财政而言,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要完成。
(一)2020年财政收入目标
全市目标。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亿元,增长6.1%。本级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5.3%,可比增长6.5%。
(二)确保目标完成的举措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短期内难以改变,过紧日子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常态。着力做好“统筹、压缩、绩效、规范、撬动”六篇文章,将是今后财政管理的重点和方向。
1.做好“统筹”文章,把财力聚拢。统筹整合上级下级与本级、四本预算之间的财力、税收与非税、存量与增量资金,壮大可用财力。统筹政府投资预算,严格实行项目库管理、事前绩效评审、项目动态调整,政府投资计划与政府预算同步编制,加快项目尽快开工落地,全面提升效率。统筹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投向教育、就业、医疗、保障房等领域,重点保障“三大攻坚战”资金需求,支持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建设、133战略和产业发展布局,补齐文化短板,确保科技创新、揽才九条、就业创业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落实。
2.做实“压缩”文章,把日子过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减10%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清理取消低效性、固化性、一次性项目。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社保、扶贫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优先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133区域战略等重点领域。
3.做优“绩效”文章,把理念落实。牢固树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就是增加财政收入”的理念,对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向监控”,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细化“五度”奖惩挂钩事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偏离决策部署和政策方向、资金使用散碎、绩效偏低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做严“规范”文章,把风险守住。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形成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监督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探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绩效;落实部门预算编审、绩效事前评审、单位账务监管等制度,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妥善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严控PPP项目10%的红线,切实防范财政领域风险。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行财政性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资金安全。
5.做活“撬动”文章,把杠杆用好。认真执行支持民营企业28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项目落地,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着力涵养财源。全面落实综合运用政策调控、资金引导、财政服务等举措,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财源建设环境,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大力培植财源。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产业类资金的安排与财税贡献挂钩机制;创新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方式,积极推行融资租赁、加快股权引导基金运作、引导撬动金融保险资本、做大做强区域担保集团,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财源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6.做精“党建”文章,把站位拔高。加快财政党建品牌总结、凝练和推广研究,积极争创离退休干部省级示范支部,打造省级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机关党支部“两化”建设,推动支部工作整体提升、齐头并进。做实党员积分管理,强化积分结果运用,与绩效考核实现无缝对接,不断激发创先争优的激情。
(三)2020年创新工作举措
1.打造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咸宁样板。优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考评体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动能;深化与中国财经报合作,借助融媒体平台和专家资源优势,持续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打造可学习、易推广的咸宁样板。
2.构建财政财务管理的大监督格局。整合财政内部和部门间的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实现财政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力争3年内全市财政性资金检查全覆盖;强化结果运用力度,整合巡察、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人大监督等资源,建立违纪问题信息披露制度和线索共享、移交的机制,形成大监管格局,发挥“1+1﹥2”的效应。
3.争创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探索深化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力争2020年获得湖北省第一批、财政部第二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4000万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462.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5万元,下降3.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8.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3.78万元,下降3.11%;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84万元,上年度为0;社保基金拨款收入420.44万元,比上年增加23.13万元,增长5.82%。上年结转219万元,本年度结转为0。总规模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要求压缩了项目支出数。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462.78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5万元,下降3.04%,其中:基本保障支出3080.24万元;项目支出1346万元;项目支出不可预见费36.5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根据要求压缩了项目支出数。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84。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2.69万元。其中:办公费25.61万元、印刷费11.4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电费14.44万元、邮电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3.9万元、差旅费33.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7.03万元、租赁费9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劳务费8.37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会费2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09%,比上年增加2.88万元,增长1.58%。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在职人员。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8.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85%,比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5.56%。增长原因:主要是接待费预算编制比上年度略高。
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2019年编制15万元未支出,2020年还是按计划编制1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24.12万元,比上年增加7.12万元,增长29.52%。增长原因:主要原因是2019年编制接待费预算较少,2020年度略提高一点,以适应年度接待任务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咸宁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37.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1.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5.94万元。比上年减少73.01万元,下降10.27%。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了行政支出,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应急公务用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84万元,2019年无此项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支出,上年度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内支出,今年更改成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七、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19年咸宁市财政局项目支出134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二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信息化建设与运维项目
2020年信息化建设与运维项目经费预算94万元,资金来源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74万元,上级拨款20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财政专网中断时长: 指标值 不超过2个工作日
核心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指标值 零失误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密工作: 指标值 无泄密事件发生
软件正版化率:指标值 90%以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0%。
(2)政府投资评审支出项目
2020年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经费预算18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拨款。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出具的评审报告合格率:指标目标值为≥95%。
年完成评审项目送审额:指标目标值为≥20亿。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控制财政投资预算审减:指标目标值为≥7%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85%
服务对象投诉率:指标目标≤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注册会计师考试培训、农业农村财政财务监督检查、非税票据印刷管理、会计考核培训与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综合大楼运维、绩效管理改革、财税征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预算编制、培训、交流考察等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法规制度汇编、委托中介机构对市重点项目专项检查等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财政局信息机房维护更新、信息安全保护等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局聘请法律顾问、聘请第三方对重大产业进行评估、聘请专家对市重大资产进行评估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