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公示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时间:2024-03-22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概况

鄂财社发〔2022〕61号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上级补助资金2084万元,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895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789人次(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服务)。

三、项目对象

长期居住在咸宁市域内,具有本地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四、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咸宁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咸政办电〔2022〕31号),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至县市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分别为:咸安区360张,嘉鱼县272张,赤壁市323张,通城县320张,崇阳县300张,通山县320张;上门服务人次数任务分别为:咸安区714人次,嘉鱼县450人次,赤壁市745人次,通城县640人次,崇阳县600人次,通山县640人次。截止2023年6月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完成率达100%,剩余资金197.5万元将继续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工作。通过家庭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引进和培育了一批养老服务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咸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提升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咸宁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