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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来源:财政部 时间:2020-07-14

市财政局认真开展信用建设各项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将信用建设费用列入年度预算,组织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学习《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督促采购供应商签订信用承诺书,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诚信道德教育,积极支持我市信用城市建设工作。

一、加强《条例》宣传学习

将《条例》转发至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督促开展学习活动。要求掌握信用查询应用方法,理解采购信用、会计从业信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失信惩戒的严重性。通过宣传学习,各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信用建设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维护信用、遵守信用的意识更强,行业的诚信风气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2020年安排信用建设预算58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0万元,信用体系宣传、各类方案规划编制490万元,信用监测建设60万元。

三、签订采购诚信承诺书

2019-2020年组织90家政府采购供应商签订诚信承诺书,要求按照采购政府诚实信用的提供各项产品和服务,一旦违背了诚信承诺,将记入公司诚信档案,暂停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严重违反政策的,要进行失信惩戒,取消采购项目和资格,并上传省信用信息网公示。

四、开展会计从业诚信教育

通过会计行业管理网,组织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400名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培训,要求会计从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诚信做账及开展会计业务活动,如有失信行为,根据情形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失信惩戒,并在省信用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