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5年,在政府四大预算的基础上,增编了政府债务和政府投资预算;在单编城维、国土、教育专项预算的基础上,新编人社、科技专项预算,实现了所有预算单位编制的全覆盖、政府各类预算之间的衔接和贯通;在政府收支的编列上,凡是政府收入,包括利用政府资源(包括公权)收入、捐赠收入,全都纳入预算体系之内予以管理,将部门和单位能够预计的上级补助收入和往来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现了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
2.健全预算标准体系。一是对人员支出建立定员定额支出标准,基本支出经费按人均标准编列。二是对公用经费建立分类分档的支出标准,根据单位的性质对单位进行分类,建立不同单位人均公用经费编列标准。三是制定“五费”支出标准,出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的管理办法,制定支出标准。
3.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明确公开责任。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还负责提供预算信息公开的样本,指导和督促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公开;市直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做好向社会公众解释本部门预算信息事宜;监察、审计等部门是预算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扩大公开范围。除6家按有关保密规定、参照省级部门的做法没有公开预算信息外,其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236家市直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三是统一公开口径。对公开单位的范围、“三公”经费预算的口径、公开的形式和时限进行统一规定,规定公开内容由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任务、收支预算表和文字说明几个部分组成,财政局率先公开政府预算和本部门预算,给各部门提供了公开的范本和表格样本,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四是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部门预算按照适用的预算科目列示到项级科目,不仅公开预算数字,还公开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并对部门的收支情况、项目支出情况、以及重大特殊情况进行文字说明。五是创新公开方式。所有单位集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算信息。同时,通过人大常委会公告刊载、新闻媒体发布、文件通告等多种辅助形式,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的维度和力度。
(二)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1.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6年将编制2016-2018年中期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对目标比较明确的项目,特别是在水利投资与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先行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编工作。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年初预算安排上,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等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2.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2014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拿出了处置建议方案,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批通过,正在抓紧落实。财政对外借款已开始进行分类压欠,同时出台了《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新增借款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四)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1、摸清了债务规模。按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审计署审计认定的基础上,组织专班,重新进行了甄别认定,优化债务结构,既服从全省大局,也为本地争取发展空间。
2、置换了存量债务。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对存量债务进行了置换,进一步优化了债务结构,减轻了偿债压力,降低了债务成本。
3、推动了平台转型。加快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投和荣盛等公司改制重组,目前城投公司率先推动此项改革。
4、试编了债务预算。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债务限额管理后增减调整情况,对甄别上报后的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各类偿债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5、强化了日常管理。充实了政府债务办公室人员;建立的债务管理系统,建立了债务项目库,建立了债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