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19)
——2015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咸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是减收增支因素加剧、上级监督检查力度最大、财税改革新政频出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县(市、区)奋力拼搏,财税部门通力协作,市直单位大力配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1,905,705万元(快报数,下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7,559万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20.5%;上级补助收入1,198,146万元,增长12%。
总支出1,905,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0,757万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13.7%;结算及上解支出94,06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6.1%;结转下年支出30,239万元。
当年结余640万元。
(二)市级政府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439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0.2%,增长18.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45,089万元,为预算的97.3%,增长18.4%;非税收入58,350万元,为预算的108.2%,增长20.4%。
——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187万元,为预算的97.2%,增长1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29万元,为预算的107.8%。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部门正常运转,以及规范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提高绩效工资标准等增支。
(2)公共安全支出42,594万元,为预算的116.9%。主要用于提高政法部门基本保障能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1·10”专案的办案支出。
(3)教育支出43,531万元,为预算的9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教育专款减少、本级教育费附加5,660万元结转下年安排。当年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教育部门正常运转经费,兑现绩效工资3,660万元,支持新外国语学校建设5,420万元,化解鄂南高中债务2,338万元,兑现国家助学金1,635万元等。
(4)科学技术支出6,350万元,为预算的100.8%。其中用于支持开发区科技型企业创新研究3,733万元,工业企业技术进步157万元,科技项目管理经费13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16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80万元,为预算的96%。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比预期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1万元,为预算的88.4 %。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款因上级拨付较晚,按决算要求结转下年使用。当年支出主要用于落实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待遇4,810万元,促进就业2,695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505万元,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医疗待遇4,982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17,000万元,为预算的102.3%。主要用于支持医药卫生改革6,567万元,整合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增加检测检验2,742万元,改善妇幼保健院医疗条件2,500万元,改善精神病人的医疗、护理及救助1,700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4,439万元,为预算的46.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关停污染企业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预期减少。当年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建设、大气监测及污水处理。
(9)城乡社区支出13,458万元,为预算的61.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在此科目列支。当年支出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园林养护和基础设施维护5,490万元,垃圾发电运营补贴900万元,城市管理1,11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11,612万元,为预算的77.4%。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预期减少。当年支出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堤防维护、幕阜山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11)交通运输支出42,299万元,为预算的94%。主要用于“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6,875万元,公路建设、养护、管理27,545万元,武咸城际铁路运营补贴3,900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981万元,为预算的158%。主要是支持“六城三区”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2,793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15万元,为预算的47.5%。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减少。当年支出主要用于旅游发展项目支出。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926万元,为预算的132.3%。主要是援助我省建始县和新疆温泉县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174万元,为预算的114.8%。主要用于国土整治项目支出4,000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19,625万元,为预算的100.3%。主要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16,125万元、住房公积金3,500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8万元,为预算的75%。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预期减少。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377万元,为预算的250.5%。主要用于市级地方政府债券付息2,646万元,开发区建立还贷准备金4,731万元(该项支出在年中预算执行时发生)。
图一: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平衡情况
图二: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单位:万元
总收入414,842万元,为预算的105.1%,增长25.9%。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4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673万元,为预算的114.9%,增长29.3%(主要是工资性增资、住房保障、医疗卫生、道路建设等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51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7%;县市上解收入8,149万元,为预算的96%,增长2.4%;上年结转2,064万元;调入资金(主要是外来案源收入)20,000万元,增长181.7%。
总支出414,657万元,为预算的104.5%,增长25.8%。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3,187万元,为预算的97.2%,增长13.6%;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8,084万元,为预算的96.9%,增长3.4%;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0,147万元(含拨付给咸安区的债券8,43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50.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增长50%;结转下年支出30,23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因项目进度和专款年底集中下达原因,当年未拨付的资金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结转下年安排)。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85万元。
2、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总收入454,161万元,为预算的384.4%,增长147.9%。当年收入451,046万元,为预算的383.9%,增长1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30,555万元(含年中土地财务收支清理调整等一次性因素);上年结余2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53万元;
总支出454,161万元,为预算的384.4%,增长148.2%。其中教育支出2,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5,864万元,农林水支出3,552万元。
全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总收入49,919万元,为预算的108.2%,增长10%;总支出36,775万元,为预算106.7%,增长25.6%;当年结余13,144万元(滚存结余90,03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收支均为85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五年目标四年完成。市县坚持财税协调机制,强化目标责任措施;国、地税部门集中开展“肃纪清源”、纳税评估等专项活动,挖潜增收;财政部门努力发挥参谋、协调作用,强化服务和担当,促进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在连续七年增长超过25%的基础上,分别跃上70亿元和20亿元台阶,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增幅超年度预算、超全省及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
——民生保障继续改善。一是社保和就业能力提升。推进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并轨,执行应急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支持“香城全民创业”(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二是干部职工收入水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绩效工资和改革性补贴政策项目全、标准高,硬财力负担力度大,收入水平高于全省平均。三是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市农林水、教育、文化、社保与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类支出达110.2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增长15.2 %,高出总支出水平1.5 个百分点。
——重点部位支持有力。安排资金27.7亿元,支持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等“五大战略”;筹资15.8亿元,支持平台运转和新城建设;投入2.4亿元,支持“两校一院”(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市中心医院)化债;投入4.5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争取市级财力性转移支付4.45亿元,增长12%,有效扩充了可用财力来源,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需求。
——支出控管效果明显。在预算编审环节,审减单位需求申请29亿元,审减率86.7%。在预算执行环节(含二次审批),核减支出2.01亿元,审减率41%,年中预算追加幅度同比下降34.8%。在支出管理环节,通过政府采购节约支出1.6亿元,节约率10.1 %;通过拓展工程审计、财政投资评审,核减投资2.6亿元,审减率8.6 %。此外,市直机关单位“三公”经费同比压缩近一半。
——改革创新步伐加快。一是预算改革迈向深入。理顺“六城三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事权与支出责任;新编政府投资预算及教育、人社和科技专项预算,全口径预算体系更为完善。二是配套改革全面跟进。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市减免税收9.3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市直230家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债务管理大力加强。完成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摸清了政府资产负债、收支管理情况。四是金融创新有序推进。存贷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基金实行委托管理,累计投放6.4亿元;设立高新产业、应急循环等基金,推出“政银保集合贷”等金融创新产品;提前启动“政社合作”(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出台市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新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政府收支、土地收入等24项检查审计;审计部门开展了政府债务、投资工程、单位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此外,组成强有力的专班,历时4个多月,在市直预算单位开展以“五管一治”为主要内容的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2014年的预算执行虽然较为圆满,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财税收入增速回落,财源税源后劲不足。二是支出刚性增长、结构僵化,预算平衡的压力较大。三是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有些单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较多。四是财政预算管理与新法、新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学习适应比较滞后。
三、2015年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按照“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总要求,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着力优化本级预算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大政策需求,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综合监管;着力推进预算评价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理财行为。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厘清责任主体,充实预算体系,细化收支内容,突出保障重点,防范债务风险。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总收入预计2,196,460万元,增长1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600万元,增长14%;上级补助收入1,389,860万元,增长16%。
总支出预计2,180,571万元,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0,109万元,增长15.1%。
收支相抵,预计当年结余15,88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备案。
(二)市级政府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计
根据经济发展规划和征管部门的测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000万元,增长1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65,660万元,增长14.2%;非税收入66,340万元,增长13.7%,其中转入公共预算的11项基金(我市只有7项)预计9,000万元。
——支出预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05万元,增长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63万元,增长17.7%。主要是预留政策性增支,保障市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公共安全支出49,945万元,增长17.3%(剔除法院、检察院上划因素,增长28.7%)。主要是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和大要案的办案支出。
(3)教育支出50,500万元,增长16%。主要是落实国家资助体系,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4)科学技术支出7,490万元,增长18%。主要是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级孵化器、校企研发中心、产业研究中心,加大科技投融资(贴息)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10万元,增长10%。主要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安排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项目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0万元,增长32%。主要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社会就业,落实优抚和退役安置政策。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40万元,增长12%。主要是支持医药体制改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政策,兑现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
(8)节能环保支出5,460万元,增长23%。主要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业企业排污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6,560万元,增长23%。主要是适当增加一线环卫人员的待遇水平,建设市区社会管理视频系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水平。
(10)农林水支出13,800万元,增长18.8%。新增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绿满鄂南”相关项目。
(11)交通运输支出26,600万元,下降37.1%。主要是上年支出中含有一次性因素。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00万元,增长20.7%。主要是支持开发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50万元,增长31.7%。主要是用于促进旅游和外贸发展支出。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17万元,下降22.6%。主要是援助建始县支出。援疆项目已阶段性完成,待上级制定新的援建方案后,再作预算调整处理。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500万元,增长86.3%。主要是上年新增建设用地开垦费6,000万元结转本年安排。当年支出主要用于低丘山地改造、地质公园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
(16)住房保障支出11,000万元,下降43.9%。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阶段性趋缓,专项资金预期减少。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0万元,增长5%。主要是适当提高粮食和物资部门的保障运转水平。
(18)预备费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占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符合法定要求(1%-3%)。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200万元。主要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
(20)其他支出16,350万元。主要是预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支出12,850万元。
图三: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
——平衡预计
总收入437,103万元,增长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979万元,县市上解收入8,700万元,上年结余185万元,上年结转30,239万元,调入资金(主要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调入的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
总支出437,103万元,增长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05万元,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65,9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2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283万元。
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2、其它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0,364万元,当年收入158,711万元,可比口径下降10%(剔除上年非常规性收入、部分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50,956万元。总支出160,36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58,364万元,调出资金2,000万元(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8,428万元,增长17%,其中保险费收入45,678万元,比上年增长18%。总支出41,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302万元,滚存结余107,33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74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确保预算完成的若干措施
面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科学分析,积极作为,坚持深化财税改革,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征管,促进财税稳定增收;坚持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绩效管理。
(一)认真落实预算新法。一是准确把握指向变化。新《预算法》的重心从管理法向控权法、收支从多口径向全口径、公开从部分到全面、监督从“分钱”向“花钱”转变,并对20多种具体违法行为铁腕追责。二是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干训机构、部门短训、专题讲座等优势,集中性进行预算法及相关政策规章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知晓度、遵从度。三是加大贯彻执行力度。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解决影响和制约依法理财的突出问题。四是切实改进预算管理。凡是政府收入,包括利用政府资源(包括公权)收入、捐赠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改进传统的“基数+增长”方式,彻底实行“零基预算”;上年度结余资金,统筹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收入来源。五是做好预算信息公开。2015年是市、县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最后期限。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力抓好开源节流。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好减税降费措施,培强税基;综合运用好贴息、奖补、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促进财经良性互动。二是集中财力促进发展。整合政府各类资源,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增强竞争和营利能力;盘活用活存量资金,帮助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发挥财税协调作用。搞好收入监测、分析、调度和服务,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确保依法征收。四是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强化预算法定意识,严控年中预算追加,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支出,今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五是管好各类非税收入。推行非税收入成本核算,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同时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组建集团公司,增加财政收入,增进单位预算公平,增大可融资的资产规模。
(三)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企业养老保险提标等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建设;做好工资调整、公务用车改革等资金保障,继续落实提高干部职工待遇政策。二是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等改革,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再提高。三是支持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部级评估验收。四是推进扶贫开发、“三万”、“美丽乡村”等活动,全面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全面保障市委、市政府绿色崛起战略及年度“十件实事”等重点事项资金需求。
(四)依规搞活政府融资。财政部门要主动适应并创造性地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实行财政职能的重心转移。要由分配资金转向强化监管和创新融资,包括调集精兵强将,招揽既懂理论、又懂实务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模式。二是协同推进融资平台的转型升级。逐步剥离平台公司投融资职能,对两大政府债务主体分别进行清理规范。三是做强做大担保公司。继续跟进政银保、集合贷等地方金融服务创新工程;加快组建运作国金公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四是推行政社合作模式(PPP)。参照财政部和先进省市作法,成立PPP中心,搞好制度设计,选定领域和项目,积极开展试点,完善配套管理,形成实施范例,加以推广应用。
(五)着力推行绩效评价。推行预算绩效评价,既是上级硬性要求,又是提质增效和源头治腐的得力抓手。一是将公共工程和民生支出作为绩效评价的首选项目,纳入评价范围,并严格控制投资预算的规模。二是把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预决算作为政府投资管理法定程序的必查、必评事项,对违反规定的,财政及相关的出资单位不得拨款。三是加强理财绩效考评,把理财行为和绩效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四是逐步建立“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全程、闭环预算管理新机制。
(六)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一是重视财政财务监督。建立涉财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大监督格局,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权威;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做好“五管一治”煞尾工作,抓紧研究出台一系列配套、管用的举措。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推进医院贴息、传媒贴息、鄂高化债工作;规范部门举债行为,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举债;严格部门单位投资项目审批。三是改革会计核算模式。借鉴外地成熟经验,推进“会计事务代理”模式改革,节约理财成本,强化异体监督,规范基本秩序。四是加快内控制度建设。对财政内部管理风险高的部位和岗位,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通过流程再造,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