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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咸宁财政局 时间:2015-07-25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1)

  ——2014年2月1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面临的形势是:宏观经济明显下行,收支矛盾明显上升,各方监督明显趋严,工作负荷明显加重。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去稳竞进、两个满分”的要求,收、支、管、监迎难而上,预算执行结局较好。

  (一)全市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总收入1,656,5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587,117万元,为预算的105.9%,增长28.1%;上级补助收入1,069,461万元,增长1%(中央、省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导致上级专款减少12.7%)。

  总支出1,655,4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1,566,854万元,为预算的90.8%,增长9.5%(专款对应的支出项目减少,剔除此因素,实际增长13.4 %,下同);结算及上解支出88,624万元,增长25.8%。当年结余1,100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28万元,增长35.4%;教育支出256,159万元,下降4.3%(剔除专款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0.5%);科学技术支出20,781万元,增长1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4万元,增长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13万元,增长17.5%;医疗卫生支出138,218万元,增长15.8%;农林水事务支出 249,156万元,增长4.4%;住房保障支出60,983万元,下降36.5%(剔除上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该项支出及本年上级专款减少因素,实际增长9.6% )。

  (二)市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预算

  总收入326,327万元,为预算的93.6%,增长6.4%(剔除上级专款及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因素,实际为预算的103.8%,增长15.5%,下同)。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71,060万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30.2%;上级补助收入115,365万元,下降3.3%(上级专款下降13.9%);县市上解收入8,097万元,增长9.5%;调入资金9,038万元,下降68.1%(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1,504万元,增长11.4%。

  总支出326,142万元,增长6.8%。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增长3.4%,为预算的90.1%(剔除上级专款及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4.2 %,为预算的101.6 %);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5,093万元,增长23.9%,为预算的102.5%;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046万元(含拨付给咸安区的债券支出),增长51.1%。当年结余185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45万元,增长14.8%;教育支出44,580万元,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5,454万元,增长1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6万元,增长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3万元,增长7.3%;医疗卫生支出15,103万元,增长28.1%;农林水事务支出14,545万元,增长13.9%;住房保障支出11,675万元,下降62.6%。

  ——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240万元,增长65.9%,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64,676 万元,增长66.6%;支出180,240万元,增长65.9%;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398 万元,增长30.4%;支出 29,289万元,增长27.9%;当年结余16,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736万元,增长1.2%,收支平衡。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回顾2013年全市和本级预算执行与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税收入再创佳绩。一是总量全部翻番。全市和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全部实现三年翻番。二是增幅双双进位。全市和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再次实现“三级跳”,均超额完成预算目标、工作目标、奋斗目标,增速位居全省第5和第4。三是税收占比上升。全市和本级税收占比分别为70%、71.7%,其中本级占比超过省考核目标1.7个百分点。由于2013年打下的扎实基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财政收入目标完全可以提前一年实现。

  (二)民生投入继续增加。在上级专款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全市农林水、教育、文化、社保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六类民生事业总投入仍达120.15亿元,比上年增加13.63亿元,增长12.8%,高出总支出水平3.3个百分点。其中,农林水方面投入25.89亿元,增长11.2%;文化方面投入2.7亿元,增长11.2%;社保与就业方面投入34.85亿元,增长17.2%;医疗卫生方面投入18.63亿元,增长18.6%;节能环保方面投入9.27亿元,增长31.5%。

  (三)助推发展全面跟进。一是用活存量资金。筹措资金70多亿元用于政银存贷互动,15.9亿元用于支持重点平台运行,1.8亿元用于“三院”(学院、职院、医院)化债。二是投放产业基金。筹措资金6.81亿元用于支持重大产业,解决了101户现有企业周转困难,支持了11个新上项目的建设。三是投入专项资金。力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点事项的资金需求,包括“工业崛起”资金6.84亿元,“旅游跨越”资金1.63亿元,“五城同创”资金5319万元,“金融工程”资金3270万元,两个“新城”建设资金1.3亿元。四是增加扶持资金。筹措资金4.17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同比增长25.6 %。

  (四)拓源控支成效明显。一是挖掘潜力性税源。通过强化征管、查遗补漏,全市税收收入净增9.03亿元,本级税收收入净增2.73亿元。二是争取补助性财力。全市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60.5亿元,增长9.6 %;本级6.19亿元,增长10.5 %,其中市州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7803万元,所得份额处于全省第三。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减少4627万元,压缩率12.7%;财政、审计部门审核项目846个,审减投资6.95亿元,审减率9.03%;政府采购项目1256个,节省资金1.73亿元,节约率9.9%。

  2013年预算执行虽然较为圆满,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可用财力增长相对滞后;二是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待加强;三是财经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4年政府预算的安排建议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着力支持产业发展,服务工业崛起战略;着力改善民生事业,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着力推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着力强化依法理财,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着力强化综合监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打足基本需求,确保刚性需求,预留预期需求,保障重点需求。

  (一)全市公共预算草案

  总收入1,861,851万元,增长12.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680,000万元,增长15.8%;上级补助收入1,181,851万元,增长10.5%。总支出1,861,851万元,增长12.5%。其中公共预算支出1,767,782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2.8%;结算及上解支出94,069万元,增长6.1%。预计全年收支平衡。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04万元,增长6%;教育支出294,583万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24,106万元,增长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644万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91万元,增长16%;医疗卫生支出160,333万元,增长16%;农林水事务支出276,563万元,增长11%;住房保障支出64,032万元,增长5%。

  (二)市级政府预算草案

  ——公共预算

  总收入378,599万元,增长16%。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96,800万元,增长15%;上级补助收入120,510万元,增长4.5%;县市上解收入8,492万元,增长4.9%;调入资金12,000万元,增长32.8%(预期外来案源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612万元,增长88.9%。

  总支出378,599万元,增长16.1%。其中:公共预算支出304,257万元,增长14%;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1,712万元(归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增长80.2%;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9,630万元,增长10.1%。当年收支平衡。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02万元,增长5%;教育支出45,080万元,增长1.1%(本级支出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6,300万元,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00万元,增长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0万元,增长12%;医疗卫生支出16,620万元,增长10%;农林水事务支出15,500万元,增长6.6%;住房保障支出13,100万元,增长12.2%。

  ——其它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137万元,下降34.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06,600万元,下降35.3%;支出118,137万元;收支平衡。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6,157万元,增长1.7%;支出 34,462万元,增长17.7%;结余11,69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万元,增长15.5%;支出850万元,收支平衡。

  四、确保预算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

  当前正值宏观经济换挡期、后续财源接力期、厉行节约适应期、监督检查密集期、债务偿还高峰期。各级各部门要讲究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防止出现赤字;坚持开源节流,厉行勤俭节约,讲求使用绩效;坚持分级负担,明确支出责任,改革投入方式;坚持风险防控,规范融资平台,重视债务管理;坚持刚性约束,严格审批程序,严控预算追加。

  (一)力推体制机制改革,注重优化财政分配和管理效能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质就是“改革”二字。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实现减税负、促发展、调结构的功能。二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扭转基数固化趋势,增进经费保障公平。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四是改革会计核算体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会计代理和会计委派模式。五是注重政府债务管理。编制政府债务和投融资预算,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六是适应信息公开要求。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预算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二)坚持生财聚财并举,不断壮大市、县、乡财政实力

  实行当前税源和后备税源“两手抓”。一是集中财力促进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保证市委市政府“五大战略”及“一工程三计划”等资金投入。二是狠抓税源梯队建设。通过旅游提升城市的吸引力,通过配套措施扩大商品房的销售额,通过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通过工业项目培植后续税源。三是完善吸引投资政策。注重项目质量、税收贡献和客商实力,把优惠政策、服务重点更多投向财源产出水平高的项目。四是继续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以财税协调机构为平台,以征管激励约束政策为保证,以征管信息共享为条件,构建国、地、财、库协调互动机制。五是严肃非税收入管理。彻底扭转非税收入“谁收归谁、谁收谁用”的观念,改进非税收入(含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试行非税收入成本核算,推行分类调控政策。此外,加强对城市资源、矿产资源收益等公共资源的管理,杜绝无偿、低效使用现象。

  (三)抓住政治经济良机,整顿规范财经法纪和管理秩序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合理需求减少、监督约束加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节支举措。一是健全政府预算。完善“四本预算”,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单编专项预算,加强政府全口径收支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二是增强约束刚性。强化预算法定意识,改进预算执行管理,严控年中预算追加。三是控减“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支出。今年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要压缩5%以上。四是强化监督合力。有效发挥财政日常监督、审计专门监督、财经执纪监督、干部考评监督的作用,形成全过程、多维度、高频率、重问责的监督机制。适时开展单位预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政府债务、公务用车、“小金库”等集中清理整顿活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四)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和民生事业

  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大力支持全市城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再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三是支持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文化产业、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等“十件实事”。四是争好用好中央、省市对县乡的转移支付,进一步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内生发展能力。

  (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方式方法

  根据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共财政定位,创新财政促进发展的方式、方法。一是发挥对信贷的牵引作用。完善存贷互动办法,扩大互动的资金来源,提高互动的调配频率。二是发挥对产业的扶持作用。对重大产业基金,要在厉行到期回收的同时,创新投放和管理方式,提高权益性融资相对于债务性融资的比重。三是发挥对金融的协同作用。大力跟进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区域金融、产业金融体系建设,增强其对各类资产的组合功能、企业机制的再造功能。四是发挥对市场的导向作用。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服务购买、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竞争分配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主体、民间资本、信贷资金和基层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六)树立“四维财政”理念,继续提升理财能力和作风

  要基于“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服务员、财政法规的守门员、政策业务的参谋员、征管机构的联络员”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思维创新。倡导“四维财政”理念(视野有广度,管理有深度,参谋有高度,思维有新度),深化科学理财工程,不断提高参谋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落实水平。二是制度创新。继续巩固“两项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坚持量化考评制度,落实上下联动制度。三是服务创新。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兴起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完善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评价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财政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财政部门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借此宝贵的机会,我代表全市财政部门郑重表态: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响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号召,紧紧围绕“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基调,大力弘扬“明于大局、精于理财、乐于服务、敢于担当”的咸宁财政精神,为提前实现五年规划、早日建成鄂南强市、携手营造幸福咸宁,履职尽责,增光添彩。

  咸宁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4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