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正文

关于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咸宁财政局 时间:2015-07-25

  市四届人大        (16)

  三次会议文件

 

  ——2013年1月7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咸宁市2012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政府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快报数)

  2012年既是“十二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开篇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双重压力,强化收入征管,突出支出重点,稳步实施改革,狠抓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655,642万元,为预算的106.2%,增长27.3%。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下同)458,229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28.9%;上划收入197,413万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23.7%。公共预算支出1,507,189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6.6%,增长18.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108万元,增长26.6%;教育支出262,663万元,增长35.7%;科学技术支出19,972万元,增长3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26万元,增长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15万元,增长8.5%;医疗卫生支出126,786万元,增长27.1%;农林水支出 228,853万元,增长17.8 %;住房保障支出82,899万元,增长70.9%。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73,050万元(含转移性收入63,403万元),为预算的91%,下降15.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合计473,0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4,686万元,为预算的122%,增长28.1%;支出合计152,450万元,为预算的112.9%,增长20.9%;当年结余12,23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县(市、区)暂未编列。

  (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03,292万元,下降2.1%(剔除外来案源和地方政府债券减少因素,实际增长30.6%),为预算的102.7%。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31,389万元,增长26.6%,为预算的105.5%;上级补助收入122,433万元,增长15.9%;县市上解收入6,863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23,305万元,下降54.5%(主要是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302万元,下降55.5%。

  支出合计303,292万元,下降2.1%,为预算的102.7%。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58,160万元,下降6.6%(剔除外来案源和地方政府债券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8.7%),为预算的98.3%;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37,460万元,增长11.6%,为预算的115%;地方政府债券支出7,672万元(拨付给咸安区的债券支出)。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08万元,增长29%;教育支出38,996万元,增长32.9%;科学技术支出4,806万元,增长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3万元,增长4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0万元,增长10%;医疗卫生支出11,793万元,增长6%;农林水支出13,391万元,增长28.2 %;住房保障支出30,239万元,增长728.9%。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08,643万元(含转移性收入1,284万元)为预算的96.9%,下降36.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50,356万元;支出合计108,64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5,064万元,为预算的128.1%,增长19.2%;支出合计22,846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33.8%;当年结余12,21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72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减少73.8%(主要是市级融资平台去年一次性缴库因素所致);支出合计751万元;当年赤字24万元(加上年结余2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回顾2012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税收入扩量提质。在减税政策多、增收压力大的情况下,一方面,总量继续破关。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税收收入、公共预算收入分别突破60亿、50亿(为51.8亿元)、40亿大关,分别净增13.9亿元、11.6亿元、10.3亿元。其中,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20亿大关,达21.1亿元;地方税收接近10亿关口,达9.53亿元。另一方面,质量不断改善。全市地方税收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上升1.8个百分点,其中本级达72.5%,上升3.6个百分点。此外,全市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1.45亿元,增长11.5%。其中本级争取4.72亿元,增长12.8%,净增5,364万元,占当年新增财力的24.2%。

  (二)基本保障继续改善。一是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231,499万元,增长10.9%,其中市直38,099万元,人均3.52万元,比上年提高6,000元,由全省最低提高到中游水平。二是运转经费普遍增加。全市预算安排的部门经费达163,546万元,增长21.1%。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4,016万元(含定补),比上年增加3,816万元,人均达到3.5万元,仅次于“一主两副”的水平。三是个人社保标准到位。全市预算安排社会保障经费15.7亿元,增长7.29 %。其中本级安排6,099万元,增长7.95%。

  (三)重点支出得到确保。一是落实上级政策刚性需求。本级及6个县(市、区)教育支出、科技支出均超出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二是保证重大民生方面支出。全市兑付惠农、惠民补贴5.95亿元,安排就业资金 1.73亿元、医改资金3.26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8.02亿元。三是加大发展建设方面投入。全市各类发展性资金投入 99.8亿元,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6亿元、园区建设4.1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19.2亿元、建设融资21亿元、做大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投入1.9亿元、县域经济发展投入1.6亿元、争取项目资金29.3亿元、争取省财政调度资金13.9亿元。四是确保市里重大决策资金。本级财政落实城市维护建设资金1.4亿元、“五城同创”资金2,350万元、温泉节资金2,556万元,支持咸嘉新城建设资金5,000万元。

  (四)预算执行能力增强。一是完善行政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坚持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各地征管部门强化协调、督办,收入入库进度明显加快。二是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实行国、地、财征管系统联网,坚持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制度,实时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三是完善综合治税机制。推广应用以票控税、刷卡缴费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协税、护税意识,加大查税、补税力度,征管效率得到提高。四是完善支出控管机制。通过预算核减、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全市累计节约支出近55亿元,节支率28.8%,其中本级节约支出19.26亿元,节支率35.3%。五是完善精神动力机制。全市财税部门弘扬“明于大局、精于理财、甘于奉献、恒于修身”的精神,参谋能力、协调能力、监管能力及争取上级支持能力继续提升。

  总体看来,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预算整体推进不够均衡;二是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增大;三是预算约束刚性亟待加强;四是财政认识误区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充分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3年政府预算的安排建议

  根据明年的经济财政形势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精神,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要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服务跨越发展大局;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科学理财,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编制原则是:依法编制,完整规范;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理顺体制,权责相适;强化约束,讲究绩效。

  (一)全市预算草案

  公共财政预算。地方财政总收入813,380万元,增长24.1%。其中:公共预算收入554,500万元,增长21%;上划收入259,300万元,增长31.3%。公共预算支出1,725,153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839万元,增长4.6%;教育支出291,653万元,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22,800万元,增长1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04万元,增长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310万元,增长25.6%;医疗卫生支出145,540万元,增长14.8%;农林水支出265,674万元,增长16.1%;住房保障支出85,280万元,增长2.9%。全市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38,645万元(含转移性收入60,615万元),下降7.3%(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合计438,64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7,096万元,增长1.5%;支出合计166,177万元,增长9%;当年结余919万元。

  (二)本级预算草案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59,000万元,增长21%;上级补助收入129,034万元(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数编报),增长5.4%;县市上解收入6,863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30,814万元,增长32.2%。    

  支出合计325,711万元,增长7.4%。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81,715万元,增长9.1%;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3,996万元,增长17.4%。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60万元,增长15.1%;教育支出44,439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5,552万元,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0万元,增长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3万元,增长16.1%;医疗卫生支出13,679万元,增长16%;农林水支出15,587万元,增长16.4%。当年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6,584万元(含上级转移性收入1,300万元),增长16.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15,000万元,增长16.4%;支出合计126,58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709万元,下降2.5%;支出合计70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6,095万元,增长2.9%;支出合计27,597万元,增长20.8%;当年结余8,498万元。

  四、确保政府预算目标的若干措施

  2013年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承启之年。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落实和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必须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立足当前,狠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方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准确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工具,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互动。一是积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重点是增值税转型、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二是坚决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文化、体育、健身等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三是认真执行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新农村建设。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第二,下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特别是工业崛起战略,一手抓重财、生财,一手抓惜财、节财。一是要强化财源意识。把财源建设实绩,作为衡量一个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乃至经济工作的主要指标来对待。二是要注重税收贡献。在要素供给结构、产业行业结构、项目构成结构上,充分考虑项目的含税量及可用财力贡献率。三是要开展检查考评。对各县市区(包括开发区)的财源、税源建设绩效进行季度性、专业性的检查、考评、通报。四是要用好财政“酵母”。市政府拿出适量的财力,培植财源,做大“蛋糕”。五是要倡导惜财风尚。要注意克服“三白”思想,立足于靠年初预算安排的经费过日子,改变“干一件事要一笔钱”的习惯。

  第三,分层次确保预算支出重点。政府财力资源要向重点领域倾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一是保法定性支出。“三农”、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入,要按比例保持增长。二是保政策性支出。打足工资性、社保性政策的支出,让广大干部群众共享强市建设成果。三是保全局性支出。管好、用好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税收贡献大、带动效应强的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放大、带动作用;要充分运用政府各类预算财力资源,确保市委、市政府“四十工程”的全面实施。

  第四,突破性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转型目标。围绕“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的转变,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整体推进预算管理。开展全市预算管理的规范化考核,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全面铺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并实行严格的考核、通报。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相关开支标准,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支出。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以清理“小金库”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轮“两管一治”集中清理整顿活动。

  第五,着眼于扩大预算民主公开。十八大要求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进入人大监督的视野,都要公开。因此,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制度层面保证财政对所有政府收支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不留管理死角。二是规范、细化预算编制。各类预算都要比照公共预算,科学编制、细化项目,城建预算要明确功能定位。三是严格预算审批程序。市、县政府四本预算包括城建预算,都要报政府、人大批准,并接受审查和监督。四是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本级人大审议通过的总预算决算,各部门预算单位也要作好公开自身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准备。

  第六,不懈地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全系统自身建设与职能服务水平。一是要夯实基础。继续推进“两项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基础工作管理;大力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二是要优化流程。以便民、惠民为出发点,建立安全、高效的办事通道。三是要改进作风。继续开展治庸问责、创先争优等活动,不断推进崇学型、善治型、服务型、阳光型“四型”机关建设。四是要增强素质。落实全员轮训计划,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财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2012年的政府预算执行结果较好,2013年的政府预算任务相当繁重。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全市财政系统表个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实施科学理财工程,大力弘扬咸宁财政精神,努力当好财政“五员”角色(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服务员、财经管理的守门员、政策业务的参谋员、征管机构的联络员),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3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