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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咸宁财政局 时间:2015-07-25

  咸财库发[2015]103号

  签发:万春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月20日至25日对县(市、区)财政决算真实性开展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总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管理情况、财政总决算的账表一致性情况、账实一致性情况、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市局组织检查组,按检查内容,集中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搞好自查工作,根据《2015年财政决算真实性核查情况表》(见附件)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如实填制检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是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如实反映情况,并针对存在和自查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切实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整改情况于2015年7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确保核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附件:2015年财政决算真实性核查情况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15年7月3日

  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