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财库发[2014]333号
签发:万春桥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厅《关于对财政国库管理和改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鄂财办库〔2014〕1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对所辖市县区的财政国库管理和改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政国库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财政库款运行情况,暂付款和暂存款管理情况,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等。
(二)财政国库改革情况
主要包括财政国库改革的规范性、国库支付系统3.0的上线及运行情况、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流程设置、公务卡的使用情况等。
(三)决算真实性核查情况
主要包括财政总决算的账表一致性情况,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市财政局检查组于10月20日前对所属县市区财政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要如实反映国库管理、国库改革、会计账簿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搞好自查工作,根据《2014年度财政国库管理和运行情况检查表》、《2014年财政总决算真实性核查情况表》(见附件)的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如实填制检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备查。
二是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如实反映情况,要针对已经存在和检查出的问题,抓紧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财政局,确保检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附件:
1、2014年财政国库管理与运行情况表
2、2014年财政国库改革情况表
3、2014年财政总决算真实性核查情况表
二○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