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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时间:2023-12-25

咸财202314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市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和市领导批示,现拨付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奖励80万元,请列入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该资金各地可统筹用于产业振兴,请及时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奖励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