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咸财农发〔2023〕1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市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结果的通知》和市领导批示,现拨付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奖励80万元,请列入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该资金各地可统筹用于产业振兴,请及时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涉农乡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奖励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