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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时间:2023-12-13

咸财农发〔2023〕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拨付市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75万元,请列入2023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统筹用于村级事务。

请及时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