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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时间:2022-12-31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3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任务,请列入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你单位要按照使用财政资金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使用。

咸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关于拨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