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3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振兴任务,请列入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你单位要按照使用财政资金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使用。
咸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关于拨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