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咸宁市特色产业扶贫市级奖补实施意见》(咸精准办发〔2017〕57号)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县初审、市第三方复核,现将得分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8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特色产业奖补主体及个人得分情况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7月2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人必须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
电 话:0715-8126763
邮 箱:1656329822@qq.com
通讯地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608室
附件:《咸宁市2017年特色产业市级奖补第三方复审得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