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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索引号 : 01133716X/2020-20810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名       称: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1-23 17:42:55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

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履行法定主管部门职责,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我们认为,该规范对新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予转发,供工作中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