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财政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以下简称“两算”)管理作为政府投资财政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改革落地见效。2024年6月20日,省投资管理委员会下发《湖北省投资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财政体系建设工作系列方案和重点任务单位的通知》,将“两算”工作列为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两算”工作,强化投资项目“两算”管控,确保加快形成有效资产,持续壮大有效资产规模。
二、出台目的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管理,切实解决项目完工投入使用长期不办理资产转固手续等突出问题。
三、政策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程序和行为。
五、主要内容
一是说明《实施细则》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须实行过程结算。三是明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编制及审核的内容和审核时限。五是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强调违规行为对应处罚的方式和依据。六是说明《实施细则》的有效期限和解释权限。
六、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责任主体,确定各部门责任。二是明确了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的办理时限、编制内容和审核重点。
七、涉及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占项目资本比例超过50%或控股的经营性项目。
八、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九、关键词解释
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相关文档:咸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