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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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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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守信息发布时效规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透明地传达给公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2024年,咸宁财政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448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326851次,网站总访问量达766911次。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达4397个,共推送微信文章265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合理满足群众信息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均按时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秉持严谨细致的态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制,安排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工作。注重新媒体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和传播行为,努力营造安全、保密、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提升门户网站的用户体验和信息公开水平,对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设立“学习贯彻会计法”“财政法规我来讲”“财政预决算”等专题专栏,详细展示财政政策法规的最新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规范高效。扎实做好社会评议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不断提升财政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2024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印发规范性文件4个,行政许可决定数0个,行政处罚决定数1个,行政强制决定数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7975.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从处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13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的问题。
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加快内容更新频率。特别推出了“学习贯彻会计法”“财政法规我来讲”全新专题栏目,运用文字、图文、短视频等形式,结合通俗易懂的语言,对财政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广大民众能够更加轻松、便捷地了解财政政策的内涵与要点。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参照省财政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各专业科室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督办力度、考核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市财政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5件,其中人大建议49件、政协提案56件(主办件1件),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完毕,征询意见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剔除不予公开等情形外,已公开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工作总结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市财政局持续加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管理,剔除不予公开等情形外,已发布涉及乡村振兴政策及资金分配等相关政务信息。
咸宁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