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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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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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上传政务公开信息371条。其中更新财政要闻119条、通知公告63条、政策解读5条,文件资料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2条、组织机构21条、法治财政9条、政府采购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4条、财政资金20条(财政预决算2条、财政专项资金8条、政府债务9条、2018年咸宁市部门决算公开1条)、规划计划4条、人事信息4条、统计数据9条、人大政协建议办理结果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条、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1条、依申请公开1条、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10条、专题专栏58条、扶贫资金政策16条、财政改革4条。现将咸宁市财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大对疫情防控有关文件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转发财政部、省财政厅颁发的疫情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财政部印发《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二是加大对各类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法规9项,更新发布财政系统法规制度71项,如: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等,积极到《咸宁日报》、云上咸宁平台宣传。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如: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场地)租金的通知、《咸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提高干部群众知晓度和遵从度。三是加大各类财政专业性规范文件的宣传,如关于印发《咸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咸宁市市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年咸宁市级扶贫资金拨付情况汇总》等,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4项,并按程序予以公布。
(二)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一是年初与财政部监管局检查整改工作同步布置市直单位自查自纠,迅速将核查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8月份成立了工作专班,一面督导各县(市、区)按要求做好467家单位核实上报工作,一面组织局内业务科室对年初核查市直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再检查,将再次发现162家单位的问题严肃通报、限期整改。通过反复多次督办、核查,确保“零问题”上报,顺利通过了省厅的线上检查。三是公开内容全覆盖。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及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分别公开收入、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款级科目,同时还分项目、分地区公开对下转移支付,对社会关心的三公经费等重大事项单独说明,公开内容全面完整,从数字表格拓展到文字说明,不仅公开收支表格和数据,还对基本情况、重大事项、增减变动进行详细说明。
(三)抓好财政专项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为夺取脱贫攻坚战最终胜利,围绕扶贫收尾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迅速向社会各界公布扶贫资金规章制度、资金拨付等各类扶贫信息,做到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政策法规上,发布《扶贫资金公开政策汇编》、市财政局关于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全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截至目前,主动公开各类扶贫信息16条,其中包括扶贫政策法规文件2条,资金分配文件8条、扶贫政策解读1条、其他5条。
(四)抓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法律规定,对政府采购信息实行全方位全流程,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公开的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有:采购公告3196条、成交公告1140条;二是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省市州率先制定《咸宁市财政局监督检查操作办法(试行)》,建立了资源共享、协作高效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全年有效组织全市22家单位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并纠正违规资金3922.13万元。其中:县级17家单位违规资金3,053.84万元,清退财政资金271.67万元;市级4家违规资金868.29万元,清退财政资金18.99万元。开展市直2017-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共查处并整改26个问题,涉及资金29,980.06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070万元。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并建立读网制度,安排人员每日登陆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细化网站栏目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让门户网站真正成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和对外宣传的载体。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截至12月31日,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关注量2280个,共推送微信文章460篇,总阅读量51585。咸宁财政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40259次,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7471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开展,我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目前现状来看,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因工作原因网站管理专人更换较快,工作衔接不够,新人接收有一定问难;二是门户网站具体栏目内容未落实到具体科室负责,导致在第一季度抽查中有部分栏目未及时更新信息扣分。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务公开重要性,安排较为专业的人员实行专人管理,保持工作连贯性和持续性。二是迅速制定《咸宁市财政局网站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各栏目分解到对应科室负责,确保网站各栏目内容保持及时更新。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站政务公开和信息管理制度,尽量减少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四是严把素质关,组织信息发布相关培训,增强网站维护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网站管理整体水平,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90件。其中主办件1件,即《关于对咸宁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回复》。我局均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按要求全部办结完毕。相关办理工作人员均对代表和委员进行了说明,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咸宁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