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咸宁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咸宁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42号)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咸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咸宁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咸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603条;公开上级规范性文件37件、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上传政务公开动态信息25条;在政府公报上公开政府信息1项次;局领导就民生问题参加1期行风政风热线;举行1次新闻通报会,通报2016年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情况;收到网上投诉、咨询和建议32件,已回复处理32件,网上答复处理率、满意率均实现了100%。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2016年,市本级应公开资金23项次,应上网资金37049.6万元。已上网23项次,已上网资金31614.1246万元。在上网资金中,到人(户)资金12项次、到人(户)数78296户、到户金额5824.1246万元;到项目资金11项次、到项目数32个,到项目金额2579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应上网资金与已上网资金的差额已在网上公开说明。
(二)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预算公开情况。2016年政府预算于2016年2月经市人大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草案报告、四本预算收支表格、“三公”经费预算、名词解释等,同时还对政府举债、转移支付、“三公”经费增减变动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2.部门预算公开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人大审批后,于2月29日批复到各单位。截止3月20日,市直236个预算单位(其中一级单位98个)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了本部门预算(除6家涉密单位外),公开率达100%。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基本保障支出明细表、三公经费表,同时还对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年度工作任务、收支编报、三公经费增减变动等情况进行说明。
(三)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目前2015年市本级应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的单位207家,已公开202家。其中:一级单位98家(市委610办公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办、市劳教所、市人防办5家涉密单位按规定不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为便于公众理解,各部门(单位)还一并公开了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并对“三公经费”进行了说明。
(四)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武深高速嘉鱼北段项目。2015年12月9日,项目实施机构市交通局在中国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交通厅网站发布了项目招标公告。2016年2月19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3开标,3月6日,在省交通厅网站公布了中标信息。
二是赤壁长江公路大桥项目。2015年12月24日,项目实施机构市交通局在中国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交通厅网站发布了项目招标公告。2016年3月2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开标,3月20日,在省交通厅网站公布了中标信息。
三是环卫市场化项目。2016年6月8日,项目实施机构市城管执法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招标公告。8月2日,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月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信息。
四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2016年12月9日,高新区管委会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项目采购公告,当前正在开展资格预审工作。
(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情况
“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减税降费相关信息15条,加大了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推动了营改增政策宣传。通过“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提高了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六)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情况
我局与市物价局对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新的《咸宁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咸价费〔2016〕18号)于2016年8月向社会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民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口径是市本级,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xianning.gov.cn/szbm/xnsczj/)。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273677。
咸宁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咸宁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