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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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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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咸宁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
一、概述
2015年,咸宁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函〔2015〕41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财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春桥在年初局党组会议上,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5年度工作,重点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公开等事项做了安排部署,明确监察室牵头,办公室、法规科配合共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市级财政与编制公开工作经费做到了应保尽保,2015年预算经费安排8万元,保障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技术支持。配备了专门的技术人员,制定了系统的安全措施、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培训计划等系列制度。并且和省厅信息中心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排除资金录入和网络技术故障,确保政务公开网的正常运行。
(二)落实机制,确保质量。一是严格审核程序,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局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重点强化对上网信息的审核,突出抓好专项资金上网前审核,充分发挥软件审核功能;二是提高效率,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将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到各个部门、科室和责任人;三是考核量化,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全部上网,做到不漏一项,不掉一户。在政务信息方面,实行定期更新,及时将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编制等政策法规和制度性文件上网公开,努力提高网站“商品”丰富程度,满足群众查询需求。
(三)平台创新,影响有力。一是架设新网站。依托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的技术优势,新架设局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财政要闻”、“在线互动”等6个一级栏目及“行政权力公开”、“财政预决算”、“局长信箱”等29个子栏目。二是开通新媒体。我局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趋势,开辟了“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聚沙成塔用零碎的时间宣传咸宁市重大财政政策动态、财税法律法规。三是增设新内刊。2015年我局新增《财政信息参考》、《财政干部必读文摘》两个内部刊物。全年,编发《财政信息参考》22期,《咸宁财政信息》12期、《财政情况通报》3期。通过平台创新,有效地宣传了咸宁财政,展示了财政人的风采,在群众中架设了便民、利民的桥梁,增强了财政影响力。
(四)宣传到位,提升服务。一是依托局大厅显示屏,做到有效宣传。今年,对局大厅显示屏版面进行了重新设计,增设了数字财政、财经动态、国学品读、财经小知识、哲理小故事等版块,并每周及时更新。二是加强查询点建设,服务群众。加大我局4个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经费投入,加强查询点管理,及时更新查询点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三是深入基层搭建“连心桥”。2015年,组织流动宣传查询7次。走进通城县大坪乡、咸安区官埠桥镇等地开展政务公开入户流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纸杯、鼠标垫和政务公开宣传资料180余份,并指导农户上网查询惠农资金补贴。同时,积极与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开辟了新《预算法》、政府采购、“一改六查”财务管理综合检查、涉企收费清单等专辑,积极向《中国财政》、《经济参考报》等报刊杂志投稿开展信息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通过网站公开财政资金22项次,应上网资金9890.1万元,已上网资金8073.4252万元。在上网资金中,到人(户)资金11项次、到人(户)数89320户、到户金额6636.7252万元;到项目资金11项次、到项目数33个,到项目金额1436.7万元。同时,将咸宁市地方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法规,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络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咸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各类信息1026条;公开规范性文件7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10件;上传政务公开动态信息38条;在政府公报上公开政府信息1项次;局领导就民生问题参加1期行风政风热线,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收到网上投诉、咨询和建议60件,已回复处理60件,网上答复处理率、满意率均实现了1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民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新建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的群众知晓率以及群众参与度不高。
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展现信息,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二是拓宽网站传播渠道。通过开展技术优化、增强内容吸引力,提升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三是加强互动交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xianning.gov.cn/szbm/xnsczj/)。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273677。
咸宁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