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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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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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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不断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在年初局党组会上,局党组专题听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明确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必须做到“三有”,即:有专班负责、有单独办公场所、有专项工作经费。为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市财政局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咸宁市财政局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春桥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是落实工作经费。市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做到了应保尽保,2011年工作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增长了50%,达到15万元。

  (二)明确指导思想,注重主抓方向。一是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本着便于群众查阅、了解,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前提,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注重主抓的工作方向。在全年工作中着重抓好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力度;进一步丰富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创新财政信息公开的方法;进一步明确财政信息公开的目标。

  (三)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2011年,我局以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为中心,认真落实好中央规定项目资金的网上公开事项。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5月初,市财政局组织业务科室及各预算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认识预算公开的意义、明确了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制定了预算公开的原则、内容和方式。二是制订工作方案。在全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暨培训工作会议后,市局及时向市直单位和部门印发通知,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并召开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三是做好督促检查。在省财政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到我市调研后,市局迅速发出紧急通知,督办各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个别县市进行重点督办和指导,确保了全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工作在12月17日前全面完成。

  (四)强化教育培训,注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 4月20日,市局“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培训班开班,我局专门邀请政府办信息科的相关领导授课,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财政信息发布的基本要领,为实现财政信息公开与市委、市政府协同办公平台有效对接奠定了基础。二是以赛促练,以练提能。在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树标兵、练技能”活动,分别评选出全市财政系统“十佳计算机操作能手”、“十佳写作能手”、“十佳学习标兵”。通过评选活动,培育了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五)丰富信息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不断丰富信息内容。从预算编制、国库收付、科学理财、政府采购、服务效能和监督管理等六个重点环节着手,不断将财政信息公开引向深入,使财政财务管理更透明、更规范、更有效。

  同时,我局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载体,使财政信息公开的形式更丰富,内容更详实,重点更突出。一是利用咸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www.hbcz.gov.cn/421201/)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设政务公开新闻、财政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人员编制情况、公告通知、办事指南等7大版块,网站的公开、便民、服务功能日益突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展了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二是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局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财政信息;通过与咸宁广播电视台合作走进演播厅,开展“行风政风热线”等方式,与群众即时同步交流、在线解答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疑问,进一步加快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步伐。三是通过内部刊物,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全年,编发《咸宁财政信息》36期、《咸宁财政》6期,共计452篇文章,从深度和广度方面加强了对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公开了有关财政统计数据。此外,我局还通过《南鄂晚报》、宣传单、农村惠农公开栏等方式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档案保密制度》、《文书处理工作制度》、《咸宁市财政局计算机保密制度》等保密制度,并随时督促检查干部职工对保密条规和制度的执行。

  二是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财政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过程中每个人的具体责任。财政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针对网上发布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维护稳定、信访等方面的内容,我们进行定期的网上监测,并且对网上公布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梳理。

  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市财政局秘密载体印制保密管理自查活动,并顺利通过市保密局组织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年财政信息未出现泄密内容。

  三、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及有关规定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咸宁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多项制度,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运转,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对应公开的财政信息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是建立财政局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财政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必平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本局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稿件,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等。

  四、本年度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情况

  (一)财政资金上网情况。2011年,全市应公开资金398项次、288888.3万元,已上网398项次、249894.9万元。在上网资金中到人(户)资金200项次、到户数3086977户、到户金额118967万元;到项目资金161项次、到项目数6716个,到项目金额95281.11万元。其中:市本级应公开资金52项次、41050万元;已公开52项次,38626.28万元,其中未上网公开的资金也按照要求上网挂出了说明。

  (二)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全市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部门预算205家,其中,市本级20家、咸安区41家、赤壁市11家、嘉鱼县20家、通城县52家、崇阳县31家、通山县30家。

  (三)专项支出公开落实情况。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要求,2011年,在市本级已上网公开的52项资金中,由市直单位分配并应在政府门户网上网公开的资金13项,已按规定公开13项,公开面100%,涉及市直7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民政局4项、教育局3项、农业局2项、人社局、国土局、职院以及机电学校各1项。

  (四)网上咨询、投诉、建议情况。全市财政系统共收到网上投诉、咨询和建议417件,已回复处理417件,网上答复处理率、满意率均实现了100%。如:9月27日,我局接到通过市长信箱投诉我局村级免费查询点公开个别村民信息的交办件(2011年第481号)。接到交办件后我局迅速展开调查,前往通城县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详细讲解村级免费查询点公开的惠民之举,农民通过村级便民点上网就可以查询相关的惠农补助。投诉人对我们的解答非常满意,并被我们的诚意所打动,认为“点”离群众有多近,“心”与群众就有多亲,免费查询点真正是老百姓心中的“放心网”、“便民网”。

  (五)宣传查询情况。2011年,共组织各类宣传、查询活动165次,其中:开展免费流动查询活动112次;利用中小学、农民工培训课开展宣传查询活动53次。市本级12次,基本做到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中:深入县市区村组开展免费流动查询活动7次;利用中小学、农民工培训课开展宣传查询活动5次,培训人数达150人次。目前,全市共建立免费查询点267个;农村村级查询点212个。同时,各地都以开展“三万”活动为契机,广泛地开展财政政务及政策法规公开宣传活动。

  (六)政务信息宣传情况。全年,通过财政政务公开网上传政务公开动态信息724条;更新财政法规制度1161条;更新编制法规制度132条。其中,市本级上传政务公开动态信息60条(财政网上公告33条);更新财政法规制度136条;更新编制法规制度38条。

  五、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全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电话号码(0715-8273629)及传真(0715-8273626);开通了信访举报信箱、公众诉求系统、在线沟通等渠道。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六、本年度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以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七、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信息公开的效率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的下拨速度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资金相对集中在年底几个月的情况,一定程度影响到资金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部门和单位对资金公开的顾虑还很多。很多部门和单位对专项资金的公开认识不高,顾虑重重,加上财政部门具体从事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对部门单位缺乏必要的手段,因此,要想高质量、规范化的实现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公开还有一定难度。

  (三)应公开与非公开信息的界定范围还不清晰。我们将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对敏感类信息梳理分析和研究,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界限,对财政公开进行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这些薄弱环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整改:

  一是进一步拓展财政信息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丰富财政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咸宁财政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加大本地财政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新闻。

  三是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的部门预算公开。指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精神,明确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更好地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将我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透明、廉洁、高效的“阳光财政”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