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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机构名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姓名:刘晓清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10楼

机构电话:827369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