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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索引号 : 01133716X/2026-08487 文       号 : 咸财裁决〔2026〕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3-16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患者就医服务全流程升级项目(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开江县景煜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希望玫瑰园5栋1单元19楼

被投诉人1: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咸宁市民之家四楼

被投诉人2: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址:咸宁市咸安区嫦娥大道816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421201202506000329_二,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1200-2025-01097。2026年1月9日,本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6年1月23日,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责令被投诉人1、2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咸宁市财政局。

咸宁市财政局

2026年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