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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索引号 : 01133716X/2026-03902 文       号 : 咸财采投〔2026〕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2-02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全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武汉一刻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工大路12号理工云创城4栋6层

被投诉人:湖北明阳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南国悦公馆、咸宁市泉都国际大厦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 HBMY-2025-111,采购计划备案号为421200-2025-00801。2025年10月18日,本项目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2025年11月20日,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事项1:投诉人对本次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的中标结果提出投诉,认为国药医工湖北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维保资质,没有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具有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活动范围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咸宁市财政局

2026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