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23028 文       号 : 咸财组发〔2021〕16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党组
名       称: 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5 10:15:28
咸财组发〔2021〕16号
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及内设机构:
经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陈芷妍同志为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科长(管理八级);
聘任谷涛同志为咸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聘任刘振同志为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聘任张海宏、李藜同志为咸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八级)。
以上同志聘任试用期为一年(从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
中共咸宁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