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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23028 文       号 : 咸财组发〔2021〕16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党组

名       称: 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6-25 10:15:28

咸财组发〔2021〕16号

关于聘任陈芷妍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及内设机构:

经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陈芷妍同志为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副科长(管理八级);

聘任谷涛同志为咸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聘任刘振同志为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聘任张海宏、李藜同志为咸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八级)。

以上同志聘任试用期为一年(从2021年6月23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


中共咸宁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