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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推进县(市、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

索引号 : 01133716X/2026-04950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推进县(市、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2-06

2月5日,咸宁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市推进县(市、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市财政局局长人选、党组成员张荀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财政局、高新区财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路径。咸宁市本级自2023年实施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以来,通过推行会计集中核算、上线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了机构精简、成本压降、违规问题减少,为全市推广积累了可复制经验。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安排上来,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会议精神。二是把握重点内容。全面推行“集中核算+智能平台”模式,其中会计核算实行集中化,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预算单位纳入县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报账;积极应用智能管理平台,推进“公务支出”“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系统自动预警和智能审核。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宣传培训,于2026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推动新机制常态化运行。市财政局要做好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推动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尽快见效。

会议还对做好当前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作出统筹安排,要全力确保“一季度”开好局,扎实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库款调度保障,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并推动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