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三资”清理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索引号 : 01133716X/2023-3119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三资”清理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20
为盘活用好我市国有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规范国有“三资”管理,10月19日下午,咸宁市“三资”清理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咸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我市“三资”清理盘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三资”清理盘活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这一工作,是一场关乎“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的经济增长主动仗,不仅是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的必要举措,还是规范市直单位“三资”管理的客观要求,更是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关键措施,要切实抓好抓实。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三资”清理盘活工作的重点难点。一是全面清查摸底,通过自查的方式迅速掌握单位实有“三资”情况,建立完整准确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坚持分类盘活,逐项甄别低效利用、无效闲置、有盘活潜力的资产资源,分类建立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制定相应的盘活措施。三是创新方式方法。要综合运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处置、融资等方式,深入挖掘潜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收回的资金和盘活资产形成的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会议要求:要更加注重“三资”清理盘活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联席会议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市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国有“三资”清理,形成协同工作的有效合力。二是把握工作进度,严格遵守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动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定期督办制度,认真总结清理盘活工作经验,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我市国有“三资”管理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