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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直2022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索引号 : 01133716X/2022-4116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直2022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15

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5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2年7月至10月,市财政局对咸宁市委外事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档案馆、市住建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咸宁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湖北赤壁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湖北盛大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并于7月5日对检查实施方案进行查前公示。目前,相关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内部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会计制度与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管理、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涉及金额3,027,123.84元。分别为:咸宁市委外事委办公室185,174元,咸宁市委直属机关工委136,217元,咸宁市公安局2,445,714.88元,咸宁市财政局33,880.96元,咸宁市档案局8,078元,咸宁市住建局11,024元,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7,03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

大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仅停留在内控年报上;部分单位未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无规范的财政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和支出标准;少数单位把相关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或制度制定与实际脱节,或根本不用。

2.会计制度与会计核算方面

主要存在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科目使用错误、会计凭证填写错误、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共发现4个问题,涉及金额23,040元,分别为:咸宁市委外事办问题3个,涉及金额22,480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问题1个,涉及金额560元。此外,市公安局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政府会计准则。

3.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主要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擅自扩大预算开支范围、项目资金执行率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检查共发现问题10个,涉及金额2,080,013元,分别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问题3个,涉及金额21,281元;市公安局问题2个,涉及金额2,033,000元;市档案馆问题1个,涉及金额500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问题4个,涉及金额25,232元。

4.经费支出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三公”经费支出不合规、超标准开支会议费培训费、报销(结算)方式不合规、原始凭证缺失或要素不全、票据使用不合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共发现问题15个,涉及金额169,680元,分别为:咸宁市委外事办问题3个,涉及金额72,271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问题5个,涉及金额42,704元;市公安局问题3个,涉及金额15,359元;市财政局问题2个,涉及金额24,588元、市档案馆问题1个,涉及问题4,758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问题1个,涉及金额10,000元。

5.政府采购方面

主要存在实际采购业务与备案内容不一致、采购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或履行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共发现问题36个,涉及金额376,034.84元,分别为:咸宁市委外事办9个,涉及金额64,703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问题5个,涉及金额60,870元;市公安局问题2个,涉及金额73,785.88元、市财政局问题7个,涉及金额9,292.96元;市档案馆问题5个,涉及金额2,820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问题8个,涉及金额164,563元

6.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主要存在超预算发放会员福利、未按规定缴纳会员会费、未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等问题。

检查共发现问题9个,涉及金额378,356元,分别为:咸宁市委外事办问题2个,涉及金额25,720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问题3个,涉及金额10,802元;市公安局问题1个,涉及金额323,570元;市住建局问题1个,涉及金额11,024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问题2个,涉及金额7,240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存在问题

1.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

1)内部治理方面:

制度执行不到位。湖北赤壁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后文简称赤壁兴财)未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审计报告档案存在未编制页码的问题。

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咸宁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后文简称咸宁信达)存在记账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全部记账凭证未填写附件张数、无复核和会计主管签名、记账凭证摘要不能准确反应经济业务内容、购买实物未见验收手续等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咸宁信达的其他应收款只有大额资金收入,未见有反向大额资金付出,缺少证明业务事项的凭证,且大金额收款未通过银行存款而是直接通过现金收入,收据凭证上也未有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审核;应收账款部分应收款项清理结算不及时。咸宁信达将有关员工工资分开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凭证后仅有银行付款电子回单和员工填写的领款单,工资计提无附件、无依据;报销费用未按照损益类科目的费用报销,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未按费用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方面问题。赤壁兴财未开设社保账户,需缴社保个人自行在流动窗口缴纳,单位承担部分每季度随工资发放个人;聘用的1名注册会计师居民身份证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上的姓名不一致。

2)年报审计业务方面:

初步业务活动方面。两家单位都存在编制报告未执行初步业务活动程序,未编制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无事务所及事务所员工独立性声明等问题。赤壁兴财还存在业务约定书审计费用金额未填写的问题。

风险评估方面。两家单位都存在部分报告无风险评估程序、未执行内部控制穿行测试程序的问题。咸宁信达还存在风险评估程序缺失,无总体审计策略、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计划矩阵等程序等问题。

具体审计计划方面。两家单位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存在无关于重要领域、报表重要科目、重要性水平的设定及重大错报风险应对措施的问题。咸宁信达还存在所有报告的审计计划未经有关人员审批的问题。

实质性程序方面。两家单位都存在无纸质账龄分析材料,未执行函证程序,未执行替代测试程序,未执行凭证检查程序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未进行银行函证,未对未执行函证程序的理由在底稿中予以说明,也未开展相应的审计程序以确认未函证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赤壁兴财还存在无纸质资产负债表和涉及科目的审定表、程序表等问题。咸宁信达的部分报告底稿中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模块存在未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进行编制导致程序不规范、表格缺失、附件不全等问题。

其他项目底稿方面。两家单位都存在未实施其他项目工作底稿的问题,主要为缺少舞弊风险评估与应对、持续经营、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比较数据、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

业务完成阶段审计方面。两家单位都存在无项目成员签署的独立性声明书、未编制未更正错报汇总表、未编制试算平衡表及调整分录、未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底稿等问题。

咸宁信达的所有审计报告还存在无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没有与被审计单位就发现的问题及报告意见进行沟通并取得书面反馈意见书,没有审计小结或审计工作小结流于形式,未对审计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说明,后附的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无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等问题。

3)专项审计业务方面:

两家单位都存在未编制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无事务所及事务所员工独立性声明,缺乏必要执行审计程序的工作记录等问题。咸宁信达还存在部分报告底稿中业务复核核对表负责合伙人未签署名字和时间、审计报告表述审核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单位性质不符等问题。赤壁兴财还存在部分报告底稿中无管理层书面说明书、没有与被审计单位就发现的问题及报告意见进行沟通并取得书面反馈意见书、没有审计小结等问题。

2.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

1)内部治理工作方面:

湖北盛大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未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中评协〔2021〕30号)规定,建立完善报告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2)资产评估业务方面:

管理类底稿未见目录,部分报告对应的底稿的评估委托合同未签日期,内容不完整。

操作类底稿缺少现场核实照片、询价记录、现场勘察记录表和评估计算表。

评估报告仅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列明数据为依据确认股权比例,缺乏相关必须资料;部分报告的拟处置存货(预制块、过桥)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部分,未说明评估值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

3)房地产评估价业务方面:

业务部分程序不完善。未见估价作业方案、未见搜集估价所需原始资料。

经济行为依据不足。缺乏评估委托合同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二、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下一步,将督促各单位扎实完成问题整改。

特此公告。

咸宁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