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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6X/2022-1935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审计局

名       称: 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8月26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郑华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强市,持续推进“三抓一优”,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纵深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统筹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钢铁、煤矿去产能基本完成,商品房去化周期稳定在合理区间,降低企业成本10亿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移动支付、不动产登记改革全省领先,成功入选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标准化试点市。

——财政收入量质齐升,财政改革形成样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增幅分别为12.1%、14.7%;全市和本级税收占比分别为68.1%、74.1%,分别提升6.3个、4个百分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被省改革办确定为重点跟踪项目,并被列为全国地方财政改革十大典型案例;财政透明度连续两年进入全国百强。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支持精准有力。统筹安排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扶贫、科技投入高于“省考”要求,兜底政策全面落实。构建“3+5+6”风险防控体系,全市债务余额比限额低17.93亿元,指标优于全省。财政收入收回存量的50%用于精准扶贫,全市直接用于精准扶贫硬投入比上年增加3.9%。2018年,全市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6.04亿元。

——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尽心尽力解决群众的急事难事。2018年全市民生类支出176.51亿元,占比77.4%,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超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民生发展状况在全国296个地级市中排66位。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2018年度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6.84亿元,移送处理落实事项15件, 移送处理落实人员14人,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41项,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咸宁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39亿元、支出60.3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35亿元、支出30.3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6亿元,支出0.2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按预算批复下达指标,且未及时调整预算,涉及金额3950.63万元。二是虚列支出,将未达到使用条件的专项资金2302万元拨至项目单位。三是未及时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00万元。

(二)国库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缴库910.2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级次缴库703.8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分析,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共计211家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全覆盖,形成疑点17158条,涉及金额48.41亿元。经疑点核查,发现61家单位1726个问题,涉及金额2.18亿元。重点审计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人防办、市残联、市供销社、市法制办、市群艺馆等8个部门单位,对部分事项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规划与执行衔接不足。

一是少编预算,涉及4家单位821.83万元。二是重复编制项目预算,涉及2家单位165万元。三是多编项目预算,涉及10家单位921.76万元。

(二)预算收入管理仍需加强,存在征缴不到位、坐支等现象。

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取,涉及5家单位7718.82万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涉及2家单位1851.29万元。三是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坐支非税收入,涉及1家单位34.09万元。四是未严格执行处罚规定,违规减免,涉及2家单位22.9万元。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严,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和向所属协会摊派费用,涉及8家单位139.08万元。二是违规列支费用,审批手续不到位等,涉及4家单位5.39万元。三是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涉及3家单位5461.93万元。四是固定资产登记不完整,涉及3家单位3.3万元。五是资产管理不到位,出借资产无审批手续,账实不符,国有资产闲置等,涉及2家单位。

(四)项目实施缓慢,专项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经审计疑点筛查,2018年部分财政预算项目执行率低,其中78个单位155个项目,当年未发生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81个单位187个项目,当年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经审计抽查,项目执行率低除多编预算等因素外,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已通过人大批复调减的项目未核减预算指标,涉及4个项目76万元。二是因业务发生变化未及时作出预算调整或未实施,涉及8家单位11个项目188.76万元。三是项目实施缓慢,未达到预算绩效,涉及10家单位17个项目1445万元。四是预算追加调整项目编制不合理,涉及5家单位5个项目783.27万元。

(五)政策执行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政会未脱钩,涉及1家单位。二是“吃空饷”情况仍然存在,涉及1家单位14.59万元。三是支出手续不全,涉及3家单位17.95万元。四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涉及4家单位1816.26万元。五是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3家单位5.86万元。六是国库支付事项填写不规范,涉及25家单位311.61万元。七是违规开设基本账户,涉及1家单位。

部分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及时上缴财政资金1918.54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民生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咸安区、赤壁市交通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残疾人补助等13大类25项民生补贴资金9.36亿元。总的来看,2县(市、区)对民生资金使用和管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民生政策贯彻执行,但还存在超范围发放、虚报套取部分补贴资金以及滞留资金等问题:一是超范围发放补贴资金169.91万元。主要是向无效证件车辆发放农村客运车辆成品油补助1.79万元;向5名不符合条件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1.09万元;向5名非贫困人员违规发放低保救助金4.75万元;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25.14万元;违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万元;违规发放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地力补贴款8.76万元;重复发放残疾人补贴7.1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残疾人补贴4.28万元。二是专项资金2829.21万元滞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主要是因省财政厅根据往年贷款量预拨资金过大、2017年实际发放贷款数量严重减少等原因导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012万元滞留财政部门无法拨付使用;因项目进展缓慢,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192.6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1624.59万元滞留财政部门,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虚报套取补贴资金52.21万元,主要是虚报套取渔船成品油补贴24.7万元、无依据支付2016年度阳光家园项目资金6万元、多拨付资金至定点康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21.51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重点审计了崇阳县2018年度棚改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主要涉及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3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项目投资共7.1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实。目标任务为9786套,实际完成9457套,上报完成9792套,未完成329套,多报335套。二是地方筹集资金不到位268.13万元。三是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存在违规。上级补助资金利息收入20.97万元未按规定转入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保障性住房租金缴纳管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0.8万元;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35.67万元;违规减免公租房租金4.61万元。四是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待规范。崇阳县公租房未分配73套;公租房分配未入住408套;向不符合条件人员89人分配保障性住房;2人违规多占公租房。五是保障性住房工程中的违规问题。崇阳县蔡墩卫生院公租房工程在发出中标通知3个月内未签订施工合同;中标单位违法将17个公租房标段施工项目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涉及合同金额6030.57万元;崇阳县下津小区公租房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三)医保资金审计情况。安排了市本级2018年度医保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审计项目正在进行中,预计现场审计在8月底完成。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情况。重点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市本级债券资金使用较缓慢。

2015年至2018年,咸宁市本级收到省财政厅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37亿元。截至2018年12月底,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累计用于批复项目建设3.34亿元,结存1.03亿元。财政部门两次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清理,累计调整债券资金0.82亿元重新安排项目。截至2019年6月底,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累计用于批复项目建设3.81亿元,因项目未完工或竣工未及时进行决算审计等原因,仍结存0.57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了项目工程进度,加快了债券资金拨付,2019年7月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余仅为74.57万元。

(二)扶贫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咸宁高新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抽查1个乡镇、5个行政村(含1个重点贫困村),走访调查农户29户。审计抽查扶贫资金1438万元、抽查项目44个。结果表明,咸宁高新区及横沟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但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因识别不精准、部门沟通不顺畅,高新区有3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范围。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扶贫项目工程违规发包给个人,涉及金额185.89万元。三是部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横沟桥镇政府未将统筹整合的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扶贫资金47.91万元闲置;将产业扶贫资金2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产业扶贫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四是扶贫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涉及资金1338万元。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全市2018年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投入6.04亿元,同比增长43.53%,市本级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投入1.05亿元,同比增长106.21%。重点审计了嘉鱼县鱼岳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资源方面的问题。生活污水直排小湖和陆码河;部分水体水质总磷、总氮超标;1家企业在水库蓝线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国土资源方面的问题。白云山矿山关闭后未及时修复。三是其他方面的问题。禁养区内3家养猪场未搬迁;位于沿长江1公里范围内1家化工企业未搬离;1家企业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民生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审计了赤壁市和咸安区民生政策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低保、特困及建档立卡对象未享受医疗救助116.46万元,二是2个县(市、区)均未出台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致使学前教育政策落实走样,三是5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办园资格,四是教师编制核定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五是23所幼儿园超规定人数办学,128所幼儿园存在大班额问题。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2014年6月,湖北威美莱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竞得原咸宁经济开发区某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地块竞买保证金82万元上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同年,因权属问题原咸宁经济开发区拟收回地块暂不能出让。截止2019年6月底,原咸宁经济开发区仍未退还给企业,保证金82万元长期挂账于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三)“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截止2019年6月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个部门未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等7项应承接行政事项纳入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审计期间,2个部门已完成整改。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地方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审计,着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加大竣工决算审计力度,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实效。2018年累计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3个,送审总额12.93亿元,平均审减率18.79%。审计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共计6.02亿元,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经公开招标及违反项目建设程序、建设材料采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中介机构违规承接业务或出具不真实的检测报告、个别项目办理虚假工程量现场签证、未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欠缴政府性收入等方面问题。

七、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今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审计程序对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对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按市政府的安排,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2016年度至2018年度审计发现的1235个问题开展整改 “回头看”,目前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不能擅自调整。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对确实无需或无法开展的项目应及时调剂,避免资金的闲置。四是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扎实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一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对于确实无法支付而形成的结余资金可以按规定程序调整安排。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度、资金需求分年度申请新增债券,防止资金闲置浪费。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安全绩效管理,进一步更新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三是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同,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做好河湖库截污工作,从源头上掐断污染源。

(三)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理清权责关系,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积极推动事项网上办理,加快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线上线下融合运用,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备案、在线公示。二是加强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对于达到支付条件的账款,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和清欠要求偿还。对于一些还没有完成竣工决算或者还存在分歧的账款,加强与有关方面和债权方的沟通协调,推动尽快完成支付。建立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推动拖欠问题的解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四)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一是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统筹衔接,避免重复检查和盲区。改进监督方式,更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鼓励基层干部创造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三是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表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