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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3716X/2025-245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5-20

市人社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扶持企业引进和留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市财政将人才工作列为支出优先方向,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足额保障人才经费。2023—2025年市本级统筹安排人才专项经费5861万元,全力推进人才“引、育、用、留”工作,构建“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一是大力度支持“倾心引才”。安排人才引进相关经费3969万元(2023年1618万元,2024年1117万元,2025年1234万元),用于兑现南鄂英才计划、招硕引博计划、大学生引进计划等人才政策的安家费、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子女教育、“香城人才卡”持卡人保障医疗保障经费等优惠政策落实以及开展招才引智、引才专列等相关活动。

二是大力度支持“悉心育才”。安排人才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培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等相关经费1196万元(2023年462万元,2024年332万元,2025年402万元),支持开展人才技术及专业能力培育,全面提升各领域人才队伍能力和素质,匹配我市相关领域发展需求。

三是大力度支持“精心用才”。安排企业人才工作和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等相关经费463万元(2023年232万元,2024年162万元,2025年69万元),搭建人才创新企业创业平台,吸引高质量高水平项目落户。

四是大力度支持“暖心留才”。安排人才服务、人才工作日常经费、科经融合系列活动等经费233万元(2023年70万元,2024年118万元,2025年45万元),打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和咸宁人才品牌。

咸宁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