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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34082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09 17:30:42

蒋志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的建议》,对提高我市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及时会商了市经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就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问题进行了研究。综合上述两家会办单位意见,一并答复您。

一、关于信息发布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要求,我市政府采购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在规定网站均已发布了政府采购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事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做好采购需求公告,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关于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对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对采购人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做好对我市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帮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此复

咸宁市财政局

202179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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