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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索引号 : 01133716X/2024-0075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08

1.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

2.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来咸投资,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

4.落实、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5.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6.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咸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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