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索引号 : 01133716X/2024-0075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08
1.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财税政策。
2.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来咸投资,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
4.落实、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5.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6.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咸宁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