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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维华

协助局长管理预算、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财政财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综合业务、资产管理、组织人事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协管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预算绩效管理(投资评审)科、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资产管理科)、人事科。联系省财政厅驻咸宁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嘉鱼县财政局。对分管领域的党建、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鲁维华,男,汉族,1983年7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