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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33716X/2024-08179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15

强化财政监管职责规范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开展重点检查积极跟踪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

二、检查内容

(一)财务管理检查

围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和财务行为规范,提高守法规、强内控、防风险、堵漏洞能力,开展全市重点单位(行业)会计评估监督、预决算公开情况、财政财务专项检查3项检查。

(二)重点单位检查

聚焦资金绩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财经乱象问题,以清单式查找问题统筹人员组建小分队,有针对性地选取高新区财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家重点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检查

(三)重点资金检查

围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安全和提升运行绩效开展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检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检查创业担保贴息涉案资金暂扣专户检查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专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检查、增发国债水利、高标农田资金监督检查、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督查10项重点资金检查。

)重点工作检查

围绕省厅工作要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情况检查、绩效运行监控、教育专项检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财政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5项重点工作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责任单位为检查计划实施主体,其负责人对计划实施和结果负责统筹安排日常工作和检查任务,确保检查见实效

(二)优化方式方法。各责任单位要优化监督模式,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采取“分管领域大统筹科室小统筹”“大专班小分队”等方式,提升检查实效。

(三)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和强化结果运用机制,各责任单位按时组织开展检查,向局领导汇报检查进展及发现问题同时报监督局备案,各责任单位开展检查质量纳入年终考评

附件: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表

咸宁市财政局

2024315

3.15-2024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