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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6X/2022-03529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十二五”财政发展与改革总体评估

十二五”时期是咸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湖北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运行下滑等方面的艰难情况,努力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积极作为,在财政领域收、支、管、监、建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政策措施,全市财政“十二五”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保持了财政稳健运行,为构建中部崛起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

一是收入规模提档进位。“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为409.9亿元、291亿元和196.8亿元,是“十一五”期间134.6亿元、75.6亿元和42.8亿元的3.02倍、3.85倍和4.59倍。分年度看,分别从“十一五”末年的39.5亿元、23.3亿元和14.1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109.7亿元80.1亿元和50.3亿元,为“十一五”末年的2.78倍、3.43倍和3.58倍。期间,各项收入每年跃上一个台阶,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分别突破100亿元、80亿元和50亿元大关,各县(市、区)全部实现翻番,“十二五”目标提前一年完成。二是收入增速高位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年均增收14亿元、11.3亿元和7.2亿元,年均增长22.7%24.5%23.4%,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31.54.6个百分点,在二类市州中排第3位、4位和5位。尤其是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重压力,各项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三是争取上级支持份额全省靠前。“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补助收入530.1 亿元,年均增长12.3%;财力性转移支付221亿元,年均增长19.4%;每年争取省厅超调资金都在10亿左右。上级转移支付明显超过按因素法计算的份额,其中市州保障与发展财力性转移支付额度排在全省第三,有效弥补了年度预算缺口。本级争取的清理甄别债务限额高于周边市州本级,2015年市本级争取置换债券超过10亿元。

(二)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96.1亿元,是“十一五”期间完成数307.1亿元的2.59倍,同“十二五”规划的712.8亿元比,超额完成83.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从“十一五”末年的100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191亿元,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年均增加18亿元,年均增长13.8%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转变,不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财政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对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方面的民生支出(13项),达到641.1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民生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由“十一五”末年的68.4%提高到2015年的73.6%,其中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年均增长24.6%19.4%17.7%,分别是“十一五”末年的3.01倍、2.42倍和2.26倍,香城创业、大病救助、村级卫生室建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等资金保障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全市发展类投入达到428亿元,年均增长24.3%,城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重点部位运转和平台建设资金困难大幅缓解。市对县转移支付达到11.7亿元,年均增长12.5%,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三)财政改革走在前列

以预算改革为突破口,整体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层面的征管协调联动机制,市本级税收征管成本率由“十一五”末年的7.57%降为现在的3.35%,明显低于其他市州本级。在全省率先同步编制“四本预算”,同时编列教育、国土、城建维护等6个专项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实行收支脱钩彻底,建立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统筹盘活结余结转资金,促进预算分配的公正、透明和绩效。在全省率先推行政社合作(PPP)模式,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同时拥有两个部级试点项目的市(州),项目论证方法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开展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探索,根据功能定位,理顺市区和新城财政体制,促进市区一体发展。同时,改革财政投入方式,设立香城产业基金、高新产业、应急循环等基金,推出“政银保集合贷”等金融创新产品,推进财政金融良性互动。

(四)财政监管职能强化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30多项规范财经管理的制度办法。出台了市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等管理新规,全市“三公”经费大幅压缩。二是把好日常管理关口。大力推行预算编审、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支出控管措施,累计节约财政资金214.79亿元,处于全省领先位置;定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等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整治。2012年,开展“两管一治”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工作经验被省纪委推介;2014年,开展以“五管一治”为主要内容的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2015年开展“一改六查”综合财务大检查,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四是加强内部控管。修订财务管理办法,坚持财务内审制度,实行资金流程内部岗位控制和定期对账制度,所有办公用品一律经过政府采购,所有机关基建项目一律实行财政评审。

(五)部门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治局思路。在全市财政系统纵深推进科学理财工程(科学定位、科学促收、科学用财、科学监管、科学治局),明确“五员”(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服务员”、财经管理的“守门员”、业务决策的“参谋员”、征管机构的“联络员”)角色定位,推进“四型”机关建设(崇学型、善治型、服务型、阳光型)。二是寻求整合效应。在人少事多、面广线长的局面下,对多个部位实行了合署办公,对单位内外的收、支、拨、管流程实行规范和提效的双重优化。三是增强精神动力。紧扣部门职业特点,把“分忧”、“敬业”意识内化于心,把咸宁财政精神(明于大局、精于理财、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外化于行,不断提升部门价值。“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工作在全省量化考核中,连续5年被评为A级等次,连续5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省级文明单位(2年一届),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领域的收、支、管、监、建力度较大,不少领域走在全省前列。同时,在收入和财力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之间、搞活财政服务与规范财政管理之间、全面深化改革与单位承受协同之间、部门内在架构与工作重心转移(财政职能由收钱、分钱、管钱转向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政府融资等)之间,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十三五”期间,要正确面对,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深化改革、依法治市、统筹大局、党的领导基本原则,遵循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践行“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开拓理财思路,创新理财方式,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支持咸宁建设成为湖北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实现“一个领先、两个确保、三个控制、四个高于、五个更加”;支持推进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宁建设,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推动咸宁发展质效在全省进位,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体现财政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工作,特别是2020年建成现代财政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精神;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体现严格财政支出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要求。

2、坚持体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收入稳定增长。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做大做强咸宁财政。

3、坚持收支平衡。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综合平衡为原则编制财政预算,将各类财政性资金纳入统一平衡的框架内,增强财政平衡的能力。

4、坚持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将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促进行业领域发展的专业规划及省财政规划部署衔接一致,强化财政“十三五”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工作思路

1、围绕一个大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市委、市政府分忧,为全市发展大局出力,为单位和公众服务。

2、正视两个矛盾。抓好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处理好财力需要与可能、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的矛盾。

3、拓展三个维度。政府理财和部门工作求广度、求深度、求高度,构建“三维财政”。广度上,政府所有的财力资源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收、支、管、监、建要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覆盖。深度上,收入延伸到财源、税源、费源,支出延伸到绩效评价,管理延伸到事、事中、事后,抓管理不仅要搞好监督检查,更要注重规范财经纪律和治本之策,抓内部管理不仅要管事、管人,更要注重制度机制的执行和结果的评估运用。高度上,想问题、盘收支、搞服务、当参谋,都要站在财政与经济、生产与分配、经济与社会、效率与公平良性循环的高度。

(四)发展目标

2020年财政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建成更加科学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互动机制,更加科学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更加科学的财政支出分配机制,更加科学的市、县、乡财政体制。

1、财税收入提质增效。注重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实体经济税收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维护财税政策的严肃性,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收入征管行为。统筹财税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培植税基,涵养税源,保持财政收入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现代预算制度基本建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现代预算制度。

3、财政保障更为高效。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完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完善依法理财体制机制,建立结构优化、导向明确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修正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调整无效和低效支出,腾退重复和错位支出。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促进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4、市县财政体制逐步理顺。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市与区收、支划分,改进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

5、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6、队伍建设再上台阶。财政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学习能力、政治素质、思想状态进一步提升,人员力量匹配科学合理。强化地方财政科学研究,促进地方财政科研机构建设和人员培养、配置。

三、财政收支测算

(一)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1、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中,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面临诸多改变,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形势转稳,但新的自主增长动力没有形成,世界经济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带动力减弱。

从国内形势看,“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时期。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的伟大奋斗,我国已发展成一个极具影响力的经济大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一是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向中高速转换。二是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转换。三是产业结构由中低端水平向中高端水平转换。四是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五是资源配置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向起决定性作用转换。六是经济福祉由非均衡型向包容共享型转换。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矛盾是结构性问题,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标志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从需求管理向供给管理的重大转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从经济运行的源头入手,以制度性变革创造新供给,释放和满足新需求,通过合理配置资源、生产要素,提高要素整体配置效率和效益。与传统刺激政策立竿见影不同,供给侧改革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伴随的是减税、结构性调整和自我革命的简政放权。减税存在“时滞效应”,税率的下降立竿见影,但税基的扩大却需要时间来培育,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必须从长远着眼,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心胸和不畏阵痛的定力,从供给侧入手发挥财政调控和引导职能,推进结构性改革。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是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让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大力支持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坚决把牢与之相悖的支出和政策关口,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努力打造支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机制。

总体上讲,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没有变化,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但面临的矛盾和风险较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与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依然突出。

2、财政领域形势变化

新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财政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新常态下财政领域呈现六大趋势性变化:

1)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十三五”期间,财政收入将呈现中低速增长,要克服过去速度思维惯性,避免竭泽而渔。

2)财政支出继续刚性增长。民生支出、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投入不断增加,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花钱买机制、确保政策公平和可持续。

3)现代财政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和支柱作用不断提高。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不仅要在经济领域,而且要在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在内的所有领域履行功能和发挥作用;它不仅要作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而且要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因素履行功能和发挥作用。

4)预算规范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全面依法理财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中体要求。预算管理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不断加强,各级政府事权逐步规范化、法律化。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5)财政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不断创新。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定力,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统筹做好供求两方面的调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定向调控的优势,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综合运用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调控手段的协调配合,形成调控合力。

6)建设大国财政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我国财政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越来越大。主要发达国家对我国在规定制度、技术引进、行业进入等方面的防范意识增强。其他新兴经济体在劳动力、土地成本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上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与我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3、我市“十三五”时期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湖北作为中部重要省份,目前我省正处于黄金机遇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综合优势转化期、“五化”协同发展加速推进期,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深度推进,经济总量和增长率位居全国前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咸宁的发展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等诸多优势。从咸宁财政发展来看,我市经济发展现实和潜在条件比较好,产业结构调整包袱不重,财政供养负担总体不重,现有的预算体系、财政管理制度比较超前,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功能、目标抓得很准,特别是咸宁经济发展融于“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深入实施绿色崛起战略,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有利于我们拓展发展动力和空间。内陆核电蓄势重启,幕阜山片区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有利于我们提升发展质效和整体水平。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强省建设全面推进,有利于我们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同时,我市发展不够、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不高的实际仍然存在,产业层次总体偏低,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实现转型升级、持续跨越赶超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下行压力正持续向财税传导,财政运行面临着巨大压力。一方面,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收入形势非常严峻。受经济形势影响,传统税源增长乏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尚不足以弥补传统产业的“掉位”,税源减量、收入不足问题极为突出,可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支出压力增大,收支不平衡带来的矛盾前所未有。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进一步减税降费、扩大支出,加上公务员津补贴、公务用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改革政策密集叠加,地方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机遇,我市财政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的新要求,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在财政收入要注重稳速、提质、降幅、减负,要围绕财政“三力”(实力、能力、效力),强化管理上的“三维”,在抢抓机遇、科学发展中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经济结构有序调整,坚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依法理财,为我市顺利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收支测算分析

1、遵循一个原则。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做到既不收过头税,又应收尽收。

2、适应一个趋势。新常态下收入下降速度要快于经济下行速度。2010年-2014年,全国经济增速每下降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下降约4.14.7个百分点。我市全口径税收增幅由2011年的33.1%降到17.2%。与主要经济指标相关联的几个主体税种降速更快、降幅更大,其中工业增加值增幅由26.3%降到10.5%,工业增值税增幅则由18.4%降为3%(剔除调度因素负增长);社会商品零售额增幅由18.3%降到12.8%,商业增值税增幅则由26.1%降到12.1%;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幅由40.9%降为20.5%,而建筑及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则由49.7%降为14.4%“十三五”我市GDP预期平均增速9%左右,比“十二五”下降约3.3个百分点,按弹性系数测算,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将下降约13.5个百分点,由“十二五”的平均22.7%下调到9.2%左右。

3、参考四个因素。一是税制调整预期影响。未来五年,中央税收政策仍将以减税让利为主基调,税制改革对地方财力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对收入目标的预估应稳妥、审慎。二是适当控制税负水平。“十三五”期间,GDP预期年均增长9%左右,2020年将达1650亿元,按公认合理的弹性系数0.81.2测算,财政收入增速应在7.5%11%之间;按“十二五”期末(2015年)总税负率(地方财政总收入/GDP10.4%110/1060)和地方税负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GDP7.6%80.66/1060)测算,2020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分别为170亿和125亿元左右。三是刚性支出增长需求。预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及工资每两年普调,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增支因素,未来保工资、保运转等刚性增支,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四是着眼中期可持续发展。要着眼财经发展的互动性、关联指标的匹配性、收入结构的均衡性、增强财税之间的协调性,建立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

(三)收支预测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9.1%,力争2020年达到17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力争2020年达到130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0%2020年力争到330亿元。

四、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内容

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全市财政部门以“四个全面”为引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深化改革、锐意创新、竞进提质,全力推进全市财政发展改革。

(一)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小康咸宁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工业强基核心工程,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财政综合政策合力,促进经济科学发展。

1、支持产业发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是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业生产可持续化保护机制。支持提升农业生产安全和装备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和信息化。建成全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监测、专家远程诊断网络系统和远程控制系统。促进农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是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重要农产品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布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农技服务推广能力。三是支持延伸产业链条和农业功能。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构建“1+6”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体系,扶强一批行业领先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打造百亿产业农产品加工园。支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产品销售物流,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动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开发。加快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四是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成立农业行业协会,发展农商联盟等新型商业模式。

2)支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湖北行动计划,支持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一是支持增强工业竞争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实施“大企业、大产业、大园区”三大工程。二是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支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三是支持转型升级传统优势产业。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方向,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集成应用,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发展。四是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市场导向、前瞻布局、改革带动、跨越发展的原则,加强政策集成,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创新要素集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

3)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服务业升级,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一是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等。二是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效。重点支持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家庭服务业、房地产业、会展业等服务业。三是培育新兴服务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汽车全链条服务业、电子商务、健康养老产业等。

4)支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顺应需求动力的结构性变化趋势,创新有利于供给对接、创造需求的财政支持政策,创造新供给,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一是支持重点消费领域的培育,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优化供给结构,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支持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支持优化投资,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投资服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三是支持扩大出口,发挥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支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鼓励出口生产技术创新,促进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建设出口产品基地,打造和培育全市外贸出口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实施长江经济带、精准对接大武汉和建设“小三角”发展战略,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领作用,扩大交通、能源、水利、城镇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1)支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一是支持布局立体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建成衔接长江、幕阜山的“二纵二横一带”立体综合运输大通道,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干线铁路、高等级航道、高速公路、快速国省道、通用航空为综合运输主骨架,形成对外东联西通、南接北达,对内循环畅通、快速联系的路网结构。二是支持公路运输体系建设。以咸宁主城区为中心,形成“四纵二横一环二支”的高速公路网布局结构,实现市域及各市县区高速连通。支持建设“枢纽客运站+客运中心+乡镇客运站”一体化衔接服务的客运交通体系。三是支持推进铁路建设。推进武咸城际铁路赤壁延伸段;推进潘家湾铁路货运专线和江南沿江铁路建设,服务长江港区产业发展。四是支持长江和内河水运建设。形成以长江为依托,以陆水、淦水、富水航道为骨干的“一江三水”航道网。重点建设嘉鱼港和赤壁港;稳步推进陆水、富水、三湖连江散货码头、旅游码头建设。

2)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防洪抗旱减灾设施建设,推动咸宁长江堤防续建配套及加固工程建设、咸宁长江崩岸治理工程建设、嘉鱼县洲湾堤整险加固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陆水、富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推进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治涝工程、山洪灾害治理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二是支持中小型水库建设,推进通山县黄荆口、咸安区白岩泉、通城县鹰咀岩、崇阳县木三李等中型水库和新建小型水库建设,推进城市替代水源及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推进非灌区农业灌溉工程建设,启动通城县、崇阳县两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三是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实施陆水灌区和三湖连江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

3)支持提升能源保障能力。一是支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咸宁核电项目、全市现代化骨干电网体系建设。二是支持完善油气管道布局建设。统筹油气运输通道和储备系统建设,合理布局油气管网设施,实现全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全覆盖。支持发展液化气和沼气。

4)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重点城镇、特色城镇建设。加强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二是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

3、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创新有利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体制机制,充分运用国际资金、金融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能力,建立更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环境。

1)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支持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及山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突出工业污染场地治理,推进土壤污染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应急处置。支持城乡环境治理,加强环境连片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2)支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源头治理,推动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排放废水治理。支持华润电力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清洁更新。

3)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4)支持推动能源节约。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支持完善目标分解和考核评价机制。支持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实施企业节能自愿行动,鼓励企业追求更高能效。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支持通山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5)支持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支持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和工艺改造,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4、支持建设创新咸宁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发展新动力,构建发展新体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励创业蓬勃兴起,建设创新咸宁。

1)支持构建发展新体制。一是支持提升政府服务市场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二是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向社会公开。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改革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线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金融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引领作用。四是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改进财政资金投资模式,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撬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五是支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壮大市场主体,完善要素市场,形成市场化价格机制,建设信用环境。

2)支持实施科技创新。一是支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咸宁及周边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通过发挥政府引导和科技信贷、风险投资等支撑作用,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共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研发成果转化,进一步拓展产学研结合集成创新的渠道。二是支持自主创新。支持建设和完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投融资、创新创业服务等平台。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积极申请科技型企业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设立咸宁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领科技型人才开展创新活动。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研究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形式,完善和落实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实施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

3)支持金融创新。一是支持打造全功能金融服务平台。构建政府金融公共服务体系(金融办-金融控股集团)两层构架,探索建立为企业提供综合性融资方案的新金融服务模式。二是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为基础、创业投资为核心、各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创业投资体系和机制。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大力发展股权投资、推进债券融资。推进产业基金、创投基金、风投基金发展。三是支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围绕绿色崛起发挥金融作用,构建多主体、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用活用好与深创投设立红土成长基金和与湖北省高投设立的科技创投基金,着力发展科技金融、科技保险,支持自主创新和创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建设幸福咸宁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保障基本民生,提升社会福祉,努力建设幸福咸宁。

1、支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1)支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建立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政府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加强服务设施资源和功能整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效率。

2)支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探索管办分离多样化的有效实现形式。

3)支持满足公共服务多样化需求。积极支持推进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发展,丰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2、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教育服务格局。

1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学前教育,支持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免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比较完备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完善公平的学习环境。

2)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普及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分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支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能力。

3)支持创新发展高等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特色化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办学能力,支持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重点学科。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3、支持精神文明建设

支持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强市,努力实现“文化小康”。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1)支持全面提高文明素质。落实政府购买文艺演出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公益服务的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形式,加大对具有城市特色、历史文脉和深厚积淀的丰富人文信息的保护力度;加大对地域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大对古民居、传统村落、革命遗迹遗址的保护力度;以建设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为抓手,打造具有咸宁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倡导全民阅读。支持开展群众性和公益性文化惠民活动。

2)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加快城乡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量质齐升。推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文化产品,支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大对专业性艺术表演团体的支持,扶持公益性电台节目、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3)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打造具有咸宁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支持培育和壮大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展演等产业。支持文化业态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金融、制造、体育等相融合。

4)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增强体育消费意识,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体育产业。

4、支持促进就业和收入分配

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更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1)支持促进更高水平就业。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回归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2)支持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支持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3)支持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完善初次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注重发挥收入分配政策激励作用,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增加财政民生支出,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扩大主要农产品保险,保障农民生产性收入。

5、支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定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逐步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按照国家规定,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困难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社会互助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司法等专项救助,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支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支持推进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多元化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坚持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6、支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咸宁建设。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逐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开展跨省就医结算试点。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合理调整生育保险定、限额标准,适时扩大部分诊疗项目和基金支付范围,探索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方向,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特殊药物免费供给。

3)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力度,全面建成以市级为核心、县市区为枢纽、街(乡)为依托、社区(村)为基础的四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多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支持建立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7、支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积极落实人口发展战略和生育政策,支持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护,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2)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支持建立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落实人口发展战略,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3)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专业人才队伍及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激发广大青年活力和创造力。支持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支持特殊家庭青少年和留守儿童成长关爱行动。

4)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全市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支持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8、支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抢抓国家、省级特困地区连片扶贫开发的政策机遇,强化功能区作用,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全面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支持推进幕阜山贫困区域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幕阜山片区的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幕阜山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幕阜山片区绿色经济壮大,深入推进特色农林业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核电产业扶贫等工程。

2)全面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精准扶贫脱贫工程。支持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持解决贫困地区交通问题。统筹使用扶贫、民政、国土、交通、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项目资金,做大做强村级项目,发展集体经济。

(三)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增强财政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

1、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1)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尤其是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将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2)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

3)加强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使用,完善调度资金管理机制。

4)提高重大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强调产业引导基金的市场化决策模式,统筹用好各类基金。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环境。

5)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健全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机制。落实市属高校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的研发经费、项目资产、成果权益、财政激励、项目风险管理政策,落实市属高校院所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激励政策,推进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转化科技成果。

6)支持改进金融服务。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规范融资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1)根据权责对等原则以及税种属性,理顺收入划分。

2)开展财政收入结构分析。全面开展税(费)源普查,完善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模式,依法依规加强征管,提高收入质量。

3)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建立科学的收入预测模型。开展财政收入清理检查,严禁虚增财政收入。

3、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1)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依法行使国库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建立和完善财政性存量资金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2)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结转一年未用完的剩余资金,采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盘活。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两年未用完的剩余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可在资金类级科目内调整用于其他项目。

3)盘活政府性基金结余。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超出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规范权责发生制事项。严格控制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5)规范财政专户及往来资金管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逐步撤销。加强收入缴库管理,杜绝虚列支出或调节收入行为。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

4、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1)对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实行限额与发行额同步管理,控制新增债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2)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存量债务,按照政策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置换债券实行限额管理。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到期存量债务,按市场规则处置。

3)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提供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放宽和降低民间资金准入门槛,积极推行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

4)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清理和整合现有融资平台,加快重组和退出进程,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

5、落实民生政策

1)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立足于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扩面征缴,健全体制机制,增强社会保险的可持续性。

2)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3)加强保障房建设的供需管理。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机制。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扩大租赁市场房源,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方式盘活存量房。

4)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制定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行特许经营、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5)创新惠农补贴、农业保险机制。实行普惠制与精准补贴相结合,逐步加大精准补贴力度。建立农业自然灾害政府救济制度,实现高效救灾。

6、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预算评审机制。

3)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保值增值,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可持续运行。

4)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风险意识,既兼顾当前、更着眼长远,充分考虑财政实际承受能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各类风险防控,努力保持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推进市县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试点。研究建立长期规划管理机制。

5)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观念,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拓展绩效管理范围,逐步由预算绩效向政府绩效管理发展。

6)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

7)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程序,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

8)推进依法理财。加大对《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持《会计证》上岗制度,严格履行财务会计职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理顺职能,防范财政风险。

7、改革财政支出管理机制

1)进一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方式,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和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进行清理,坚决取消“小、散、乱”项目,确需保留的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

2)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整合统筹力度,做好部门重点科目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务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财力配置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县级深化完善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领统筹方式,扩大县级深度统筹使用空间。

3)创新财政支出机制。建立滚动预算,实行资金预拨、分年验收、分年结算机制;建立激励规则,实行资金与完成任务进度同步下达机制。

4)改革涉及市场主体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对于面向市场、用于企业的专项资金,实行基金、股权投资、竞争性分配等方式进行管理。

5)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突出预算执行主体,明确主体责任。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6)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强化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异动情况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强化部门决算的约束,全面建立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批复制度,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

7)加强政府成本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落实“约法三章”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实行零增长。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实现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责权明晰、操作合规、透明高效。

8)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发放、监管程序,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8、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1)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加强政策评估和政策效应分析,积极支持“营改增”企业产业调整、产业升级和经营模式优化。

2)完善消费税制度。

3)落实国家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扩大征税范围。

4)开征环境保护税。

5)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开展前期立法研究,分析房地产税改革对我市税收影响。

6)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7)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做实现代财政管理基础

1、加强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1)强化法治思维,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税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化解收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积极向市人大、市政府申报财政立法项目,合理有序推进我市地方财政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现代财税制度建设。

2)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财政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坚持程序正当原则,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按程序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提升“金财工程”建设水平。

3)贯彻落实预算法,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财政监督效能。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各项财税改革于法有据。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目录,明确责任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简化工作程序。健全财政系统内控制度体系,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合理匹配内部机构的权力与责任,健全相互牵制的职能和岗位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多层次全方位信息化动态监督机制。整合财政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利用,全面提升财政监督的层次和效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基础工作和乡财政监管工作。

2、注重财政政策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在分析财政运行状况中研究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变化规律。对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建立科学论证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研究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落实措施,提出接地气和具有应用价值的政策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3、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加强机关党员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建设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大力倡导公道正派、勤奋朴实的风气,争做“两遵两为”干部,始终坚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精神,保持政治过硬、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推动财政服务质量、行政效能再上新台阶。

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建制度、立规矩上下功夫,探索建立践行“三严三实”的制度机制,营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良好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项目和干部安全。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财政发展改革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财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观,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从事合适的工作。提神提气提能,提振精神状态,提高干部能力水平,全面促进财政事业和财政干部的共同发展。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推进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建设,增强干部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清风清境清政,大兴清务实之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加强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加强财政精神文明创建,不断完善创建内容和丰富创建形式,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践行“四于”财政精神,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强化地方财政科学研究。促进地方财政科研机构建设和人员培养、配置。

五、“十三五”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财政工作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安排各项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明晰“开拓财源,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公平分配,保障供给;强化监督,提高绩效”理财思路;进一步建立财政收入和可支配财力稳定增长机制,科学界定市与县区两级政府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理财手段,运用市场化的理财手段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为咸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实施财源培育工程。

源远才能流长,取予均须有度。要抓住新常态的机遇,切实做实做强做大财源。

1、强化财源意识,把财源建设实绩,作为衡量一个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乃至经济工作的重要指标来对待。

2、优化资源配置,将优惠政策、生产要素向财税收入效应好、投入产出比高的产业和企业倾斜。

3、构建税源梯队,优先发展工业,夯实基础税源;大力发展含税量较高的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培育新兴税源;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内生性财源;发展逆经济周期、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产业,引进总部经济,发展互联网+、电商等新兴业态;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植替代税源、后续财源。

(二)实施依法治财工程。

1、树立法治理念,通过宣传培训和政策资金导向,在各个层面树立上策思维和法治思维习惯,“有门就不要翻窗,有窗就不要撞墙”,切实做到规矩理财、依法理财。

2、完善约束机制,引导部门单位立足于既定预算过日子,把当家理财的要求落到实处。

3、考评理财行为,健全检查考评内容和标准,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履行考核时,对理财用财情况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实行考核评价。

4、强化财政监督,要适当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的频率,拓展检查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指导监督力度,既要开展对事的检查,也要开展对人的检查,整改处理要见事、见人、见制度,形成部门协作机制,构建财经监管大格局。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

1、明确目标任务,继续按照深化财政改革的思路,明确财政任务,确保到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2、突出改革重点,围绕“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结合咸宁实际,着力解决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在财源建设、全口径预算管理、创新支持发展方式、投融资体制改革、财政监督管理和财会基础管理等方面,做好规范、完善、创新三篇文章。

3、强化责任落实,任务上肩,措施落地,加强全市财政改革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每一项改革任务制定线路图和时间表,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促使改革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四)实施部门价值工程。结合部门职能和特点,践行财政部门存在的价值“五个好”:

1、管好摊,要把部门系统的人管好,同时在思想、业务、作风等方面带好头。

2、办好差,充分发挥财政服务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搞好日常工作,完成好常规任务。

3、分好忧,要始终站在服务发展大局的高度,对上当好参谋,对下搞好业务支持指导。想问题、编预算、筹资金、抓保障。

4、攻好关,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财政的支持,要有份额和超份额的意识、志气和办法。

5、守好口,探索建立“三不腐”长效机制,在法律和政策上把好关口,保证资金和干部安全,为支持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制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