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4129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5 17:20:05
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要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从8月5日起组织对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咸宁市不动产中心、咸宁市物流发展局、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城县安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山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3家行政事业单位违规问题金额164.23万元
1.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发现违规问题金额45.04万元,包括:采购手续不规范9.67万元,合同管理不规范18.46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0.31万元,附件不全0.19万元,食堂补助管理不规范14.25万元,加班餐管理不规范0.20万元,公车管理不规范0.16万元,公务接待函不规范0.79万元,商务接待不规范0.15万元,超额发放工会会员福利0.85万元。
2.咸宁市不动产中心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7.97万元,包括: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0.94万元,采购手续不规范2.12万元,合同管理不规范30.28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1.75万元,附件不全4.54万元,出差审批不规范0.28万元,公务接待函不规范0.10万元,公车管理不规范0.10万元,超标准超范围开支项目资金10.26万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支出2.48万元,超额发放工会福利4.21万元,个人少缴工会会费0.05万元,未上缴工会会费0.87万元。
3.咸宁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发现违规问题金额61.22万元,包括:超范围超预算使用项目资金45.39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0.10万元,采购手续不规范3.14万元,合同管理不规范0.90万元,报销手续不规范6.38万元,附件不全0.90万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支出1.54万元,超额发放工会福利1.42万元,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0.93万元,个人少缴会费0.25万元,未上缴工会会费0.27万元。
(二)3家政府投融资平台违规问题金额124257.83万元
按单位分: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8217.97万元、通城县安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1512.67万元、通山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27.19万元;
按问题类别分:会计核算不实金额94327.16万元,包括资产不实问题金额72920.06万元,负债不实问题金额2316.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9700万元,收入不实4146.97万元以及费用不实5243.36万元等;其他违规问题金额29930.67万元,主要包括资金使用不规范17200万元、账务处理不规范536.68万元、审批手续不规范0.23万元、子公司利润未及时分配3443.76万元以及股权回购处理不规范问题8750万元等。
二、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已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均按检查要求和制度规定整改落实,共纠正违规金额124422.06万元,其中,清退财政资金6.26万元,调账方式纠正违规资金94327.16万元,其他方式纠正资金30088.64万元。
特此公告。
咸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