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395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30
本规划根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未来五年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是指导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助力咸宁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总体评估
1.“十三五”财政发展取得的成绩与亮点。“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部门紧扣“管党、治局、理财、谋事”的治理理念,推动财政管理绩效全面提升,为咸宁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财政实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收入总量达到702亿元、427.87亿元、286.14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加296亿元、137亿元、92亿元,分别增长72.9%、47%、47.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突破200亿元、300亿元大关,达到312.3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64倍,年均增长9.6%。
——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全市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占比始终在75%以上,累计完成1033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6倍,年均增长9.3%。“三保”底线全面兜牢,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新老增资及养老政策全面兑现,科教文卫等考核类支出全部达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逐年提高并与物价联动挂钩。
——重大事项支撑有力。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9.13亿元,其中2019、2020年共新增30.84亿元,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科技投入是“十二五”时期的2.36倍,有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累计安排资金384.42亿元,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累计申报并获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3.72亿元,有力推动了高质量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城乡品质得到新提升。战疫纾困保障有力,复工复产复学复市、稳企保供等惠企政策及时全面兑现到位。
——财政改革形成样板。23项财政改革纵深推进,乡镇财政体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投资评审等改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财政管理绩效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先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深化,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连续5年(2016—2020年)全省第一,预算执行、财政总决算连续5年全省优秀,PPP项目论证范本全省推广。先后获得黑臭水体治理全国示范城市、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全国试点城市。
——管理绩效稳步提高。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先后出台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33个,优化财政业务流程,资金拨付效率提高65%。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债务率实现双下降,风险降为较安全的绿色等级,考核连续2年(2018年、2019年)全省并列第一。建立分层分级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节约财政资金8.16亿元,综合评审效率提升40%。大监督格局逐步形成,累计查处各类问题2631个,清退资金4761.19万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逐年递减,较“十二五”末下降37.94%。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涉密除外),信息披露制度和线索移交机制全面建立。
——行风作风持续优化。管党责任与治理体系高度融合,“三不腐”机制有效推进,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处于全市第一方阵。法治财政建设成效明显,常态化学法、普法、用法机制全面建立,财政“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系统文明创建硕果累累,6个县市区局蝉联省级文明单位,市局跻身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干部作风持续优化,实干实绩导向更加鲜明,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1项,39项工作成果被省政府和财政部推介,20多项工作在市级以上大会上交流发言,19人(次)受到省部级表彰。
2.“十三五”财政发展主要经验和做法
——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为党委政府把好关、履好职、尽好责、服好务,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精准落地,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管理绩效。面对财源基础薄弱的短板,把改革创新作为财政发展的动力源泉,一体推进预算、国库、金融、监督、绩效、乡镇财政体制等多项改革举措,推动理财方式向绩效型转变,财政管理绩效得到多方认可。既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又促进了事业发展,实现了“双赢”。
——始终坚持为民理财,不断提升部门价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持续用政府“紧日子”换百姓“稳日子”“好日子”,稳住了经济基本盘,兜住了民生底线,守牢了稳定底线。
——始终坚持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突破“省管县”财政体制局限,构建“三线四级”责任体系,推动管党责任与治理体系高度融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支部主题党日和丰富的财政文化建设活动,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
3.“十三五”财政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财源税源基础不稳。税源结构不优,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偏低,“土地四税”占比较高,个别县市达到40%多,一次性税源、机遇性税源较多,经常性、内生性税源不足,稳定性不强,不利于财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税源梯队结构不合理,对纳税大户依赖程度偏高,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全市70户,税收占比达43.3%。
(2)财政自身实力相对薄弱。市、县两级财政收入基数和规模较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3%左右;财政自给率偏低,全市综合自给率分别为33.76%,“南三县”自给率均在30%以下,基本保障和重点支出主要依赖上级补助。
(3)财政风险不容忽视。地方政府债券逐年增加,还本付息压力增大。全市新机保实际赡养比仅为1:1.52,远达不到基金收支平衡1:3的要求,个别地方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当年不同程度地出现赤字,个别县市支付能力低于预警线3个月的要求。
(4)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全面绩效理念尚未完全形成,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屡禁不止;财政引导撬动作用仍不明显,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还不够;信息化手段与财政治理融合不够,财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青黄不接问题十分突出,干部专业、能力、素质、作风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财政经济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期、百年未遇之大疫情的持续影响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市财政发展有压力也有动力,有困难也有希望,机遇与挑战并存。
4.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从外部环境看,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世界经济低速徘徊后的下行风险态势难以在短期内出现根本性改观。从国内形势看,中低速增长仍是趋势。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将在中长期存在,对经济进一步下行形成了较大惯性。从咸宁发展态势看,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变。“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稳”的基础不会改变、“进”的动力不会改变、“好”的势头不会改变。
5.财政宏观政策走向
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任务,预计“十四五”时期仍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主,具体导向上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备足政策工具应对意料之外的形势变化,更好服务于宏观经济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6.全市财政运行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市财政收入处于个位数增长,财政支出呈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整体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过“紧日子”将成为常态。财政管理的重点和方向将更加突出统筹整合的理念、改革创新的思路、提质增效的目标、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总体目标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
7.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主攻方向,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做好统筹、绩效、规范、创新四篇文章,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咸宁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面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8.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两个维护”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以扎实行动和务实作风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财政系统落实落地,不断提高财政部门的政治属性。
——坚持为民理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切实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用紧日子、苦日子换老百姓的稳日子、好日子。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深度融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聚焦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新任务,勇于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下好财政改革先手棋,努力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绩效优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绩效。突出建章立制,强化财政监督。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确保可持续。
9.具体目标任务
——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突破200亿元、120亿元、90亿元大关。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税收占比力争达到75%以上。
——财政保障彰显新水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力争到370亿元,年均增长6.3%。“三保”能力持续提升,县级财力自给率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支付风险;考核性指标全部达标;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类投入持续增长,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占比达78%以上。
——管理绩效达到新高度。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支出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全面深化,财政大监督格局高水准构建,财政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财政党建品牌全面形成,数字财政加快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机关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效应持续放大,干部作风持续优化,财政参谋、服务、决策水平迈上新台阶。
10.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阶段性安排,到2035年,我市将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全市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新台阶,收入质量持续提升;基本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民生支出占比达到80%以上,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绩效财政全面推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财政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成为常态,财政运行更加阳光透明,财政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字财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数据信息处理完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第四章“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精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新发展格局
11.支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完善优化招商引资财税政策,推动优质项目落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统筹整合现有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培育一批产学研衔接创新平台。发挥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和香城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找准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精准施策,支持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医疗卫材等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统筹省、市制造业领域资金,支持新一轮工业技改,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带动作用,支持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用好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打造县域现代产业体系。
12.助力更高标准内外循环。研究出台消费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夜间经济,拓展消费载体,推动消费扩容提质。用好市场体系建设资金,畅通农村流通体系,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消费市场。落实重大项目资本金筹措方案,大力保障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等15个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统筹整合中央、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政府外贸奖励资金,鼓励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在融入“一带一路”中开拓更大的市场。
13.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投入规模总体稳定。用好涉农资金整合等政策,统筹地方财力,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落实财政组织运转经费分级负担机制,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按村级化债政策和时限要求逐步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用足用活中央、省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优化5G站点、充电桩等布局,促进新基建项目落地,提升城市品质,推进早日建成公园城市。
14.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深化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试点城市改革,通过贴息、奖补、绩效评价等措施,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通过基金引导、担保补贴、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康养等公用事业的准入门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15.优化财政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比例达85%以上,促进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不断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为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建设做好全程服务。推进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提高使用效率。
(二)充分发挥财政保障功能,助力全面共享发展
16.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定额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加大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营造浓厚的返乡创业氛围。
17.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政策,新建、改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完善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政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新建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好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推进特殊教育。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等职业院校建设,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
18.支持健康咸宁建设。统筹政府债券、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鄂南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等建设,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咸宁样板”。配合出台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和支持医院办养老机构。通过以奖代补和奖励激励等形式,支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基本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医保对于养老领域医疗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持力度。
19.支持文旅、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养。加快市档案馆、文化“四馆三场两中心”、体育“一场两馆”群众性文体设施建设。创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特色文化产业,扩大文化消费。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咸宁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推广。推进群众体育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育+N”融合发展,满足人民多元化体育需求。大力支持文化“六大工程”(文化企业培育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工程、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文化科技转化工程、文化品牌塑造工程、文化市场促进工程)和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建设。
20.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好长江十年禁捕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完善陆水湖、斧头湖、西凉湖生态补偿办法,探索建立跨市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PPP项目实施,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全力支持中国桂花城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推进排污权、林权、矿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的市场化交易,促进非煤矿山、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修复治理。
(三)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
21.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树立“先定项目后定预算”理念,规范预算管理要素目录,健全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上下级政府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相互配合,建立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有效衔接机制。
22.深化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建立市与咸安区、高新区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完善对下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市区共同发展的积极性。理顺北部空间、官埠城乡融合示范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等新拓展区域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市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与乡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大镇村两级运转困难保障,激发县乡发展活力。
23.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完善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全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注入资本金、增加补助等激励机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分担机制,做大做强担保集团、再担保集团,加强市县担保公司合作,解决域内大项目、大企业融资不畅问题。不断完善国资报告机制和成果运用。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从项目支出拓展到政策支出、部门整体支出。把绩效管理、财政监督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实现预算、监督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构建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构建政府绩效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指标及考核体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5.提高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结转结余清理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盘活政府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城镇土地开发经营、矿产、水域滩涂、林业、城市广告等公共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通过置换、合并、拍卖、出租、委托经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使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通过运作转化为新的财源。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绩效化付费的方式,减轻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提高建设、运维水平。
26.大力提高财政监督绩效。全面深化财政监管改革,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推动财政监督从查违规向查绩效转变。深度聚焦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和直达资金、涉农惠农等重点资金,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大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标本兼治的监管长效机制。深化会计管理改革,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加大对重点领域会计监督和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秩序。
(五)树牢风险底线意识,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27.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全面落实“三保”工作决策部署,打足工资预算,兜牢稳定底线;保障运转经费,确保市、县、乡、村正常运转;落实好民生领域提标政策,满足基本民生需求。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执行监管,建立定期报告制。统筹安排好国库资金调配,保障库款支付能力,确保“三保”支出及时拨付。
28.全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推进全口径债务管理,构建“1+1+N”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强化债务收支预算,严控政府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率低于100%。积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如期完成化债任务。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严禁变相违规举债,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29.全面兜牢社保基金风险底线。落实兜底政策,优先将收支缺口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兑现。强化动态监控预警,严防社保基金出现支付风险。
30.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财政资金运行制度,确保库款维持在合理水平。加强财政出借资金管理、暂付款管理,防止出现财政运行风险。
第五章 强化财政系统建设,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31.坚持党建引领财政治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持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南针”和“定盘星”,认真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三线四级”责任体系,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构建财政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财政党建品牌总结、凝练和推广研究,持续打造财政党建品牌。推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持续完善“1+8+N”内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内审工作,强化对财政权力监督制约。继续打造品牌,抓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
32.持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优化机关绩效考评,强化日常考核,突出实干实绩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加强市县干部联动和交流,有计划分步骤选派一批干部下派、上挂锻炼,提升业务水平。搞好传帮带,为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八大本领”,提升“七种能力”。
33.提高财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建立财政经济政策研究智库,前瞻性开展财税政策等问题研究,提高参谋服务水平。加强系统联动,健全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统性财政文体活动,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
附件:财政收支预测
一、财政收入预测
按照稳中求进,量质兼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综合测算分析,“十四五”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1%,剔除疫情因素影响,年均增长5%。主要基于:
(1)从重点税源看,红牛、华润电力、华新水泥等骨干税源预计趋于稳定,保持个位数增长;金盛兰、奥瑞金、立邦涂料的扩能提产,预计能形成一定税收增量,预计年均增长12%左右;维达力、华夏幸福、和乐门业、玖龙纸业等后备税源预计逐步发力,预计年均增长15%左右;蒲圻电厂三期、咸九高速、赤壁长江公路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以及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公路等重大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带来一定的增量税源;建筑房地产行业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预计总体稳定。综合分析税收预计增长12%左右。
(2)从宏观税负看,“十三五”期间,国家持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地方税收宏观税负率(地方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4.5%逐年下降至2020年的3.48%,按照“十三五”期间平均税负率4.22%测算,2025年全市地方税收为84.4亿元。
(3)从弹性系数看,按照财政收入与GDP间公认的弹性系数0.8-1.2来测算,“十四五”期间GDP预计年均增长7%,财政收入的增速区间为4.2%-8.4%。但考虑到经济下行时,财政收入下行速度快于经济下行速度,预计“十四五”期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剔除疫情导致的不可比因素,以2019年为基数,测算“十四五”末期财政收入总量达到120.76亿元。
(4)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GDP关联度看,“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平均比重为6.27%,按照“十四五”末期全市GDP总量将突破2000亿元测算,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5.4亿元。
(5)从分年预计看,“十三五”末,受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基数较低,预计“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收入增幅达到26%,后4年年均增长7%。按此测算,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28亿元。
二、支出测算
按照收入与支出匹配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2021年年初预算288亿元的基础上,按照年均6%增长,“十四五”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70亿元。主要基于:
1.从收支匹配原则看,2020年向上争取221亿元,剔除疫情期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十三五”期间向上争取年均增长7.1%,2021年预计向上争取185亿元,按照“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测算,2025年全市向上争取243亿元,综合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亿元,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363亿元。
2.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GDP关联度看,“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8.8%,按照“十四五”末期全市GDP总量将突破2000亿元测算,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76亿元。
3.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看,剔除疫情影响,“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8%,按此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2021年年初预算288亿元的基础上,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