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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6X/2023-3925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咸宁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15

2023年,咸宁市财政法规税政工作在省财政厅的悉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发挥税政职能,有力地服务和保障了咸宁财政高质量发展。先后获得“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全市红旗窗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案例”等荣誉。

一、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研学,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学,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11个坚持,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主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次作交流发言。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内容。通过学习,全局上下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主持局党组会议,先后5次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专题审议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及工作要点、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要法治议题,研究布置落实法治任务举措,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抓住“关键少数”,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基本准则。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三)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根据《法治咸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明确财政法治建设阶段性任务。每年都要印发《咸宁市财政局法治建设要点》《咸宁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二、提升治理能力,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一)推进“三分一定”改革。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简称“三分一定”)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局作为市直首批“三分一定”改革试点单位,制定《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三分一定”试点实施方案》。重新梳理财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财政门户网站上公布。聚焦权力监督和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岗位风险点,建立健全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咸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九大风险及操作规程清单》,明确审批、执行、监督、救济等各环节责任科室、监督方式、救济方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编印了《市财政局“三分一定”改革试点工作资料汇编》3册,包括《文件编》《事项流程编》《规章制度编》,让每一个干部知晓自己履职该不该、对不对、好不好。分事行权,实现了权责边界清晰化。分岗设权,实现了行政过程公开化。分级授权,实现了自由裁量基准化。定期轮岗,实现了权力运行制衡化。“三分一定”改革促进了财政工作提档升级。

(二)严格财政合法性审核。强各类财政文件和合同的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22年至2023年6月出台文件,清理出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市政府印发(代拟)1件、财政部门印发4件。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协助有关科室处理政府采购的投诉、行政复议及诉讼、有关信访事件,依法维护了我局权益,防范化解了法律风险。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稳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明晰财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建立立项机制,完善目录公开制度,实行目录动态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100%全覆盖。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措施实施事前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在制发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出台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文件。

三、提升执法能力,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探索财政监督新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深化市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的通知》《财政监督指导员工作制度》,选派86名财政干部成立了18个组,督导188家预算单位,规定了财政监督指导员职责和任务、工作时间。在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完善了行政处理(处罚)告知制度,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建立“红黄榜”通报制度。结合审计、巡查、财政监督等检查数据,针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暴露的问题,对财务工作管理缺失、导致问题屡查屡犯的预算单位列入“红榜”名单;对财务工作审批不严,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财务短板较为严重,检查暴露问题较多的预算单位列入“黄榜”名单。连续两年出现屡查屡犯问题,按照财政监督处罚规定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三)落实“两法”衔接机制。按照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时向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审计、巡察办等部门移交线索,促使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被严肃问责,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积极认领上级下放权力事项,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要求,对财政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审批等事项公开公示,明确专人录入数据。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在“省市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上报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000余条。配合“综窗改革”,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简化财政行政审批职能,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财政窗口服务水平保持窗口办事零投诉。及时办理“12345”热线事项,回复满意率100%。

四、提升普法能力,构建大格局普法宣传

(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运用“声、屏、报、端、网”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广泛动员全市财政参与“财政法规我来讲”微视频制作。财政干部现身说法短视频,在“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云上咸宁APP《财政普法》专栏、“法治热线主持人”抖音号发布,被不断转发,普法效果显著。开办财政夜校、财政法治大讲堂,邀请律师、专家讲授《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与执法案卷评查要领》《财务管理与财政监督》。还通过法治热线节目,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开展中期督导检查。9月中旬,市财政局对6个县(市、区)财政局及9个乡镇财经所落实“八五”普法情况,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实地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财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落实情况。针对中期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限期整改。

(三)完善普法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考核办法,以考促学。将各科室在线学法、参与普法以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等都纳入考核范围,保证了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在线学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还将司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加分指标,激励年轻干部参加法考,已有3名干部获取律师资格证书。

(四)重视财政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以争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以奖代补,推动了县市区财政局及基层财经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了每个县市财政局都有法治宣传阵地,每个财经所配置法治宣传栏。

五、提升税政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免申即享”改革。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契机,推进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2023年,将构建“企心协力”大数据平台作为深化“免申即享”改革的重点工程,建立“政策条件库”和“市场主体画像库”。“免申即享”精准推送管理系统运行顺畅,基本实现了政策服务精准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咨询惠企政策,不用再找“门路”。据统计,全市已发布第四批“免申即享”清单,累计564个项目。2023年拨付资金71672万元,惠及817企次、33.18万人次。

(二)发挥税政职能作用。即来即审,并主动与湖北财政监管局联系,及时为咸宁日报社办理增值税退税53万元,帮助报社解除燃眉之急。打破集中认定的常规,在11月份为鄂南高中教育基金会进行审核,印发了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批文,确保其教育捐资助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跟踪“保交楼”推进情况,落实税收支持政策485万元,促进了“保交楼”任务的完成。

(三)防止乱收费反弹回潮。在市政府门户网和行政服务大厅,动态更新《咸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按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两个部分,公示政府部门收费政策依据、收费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清单之外无收费,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收费行为,也方便企业和社会监督。将收费清理列入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内容,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收费统计分析,提高了惩治乱收费的精准性。

(四)深入开展税政调研。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调研,主动为地区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完成并提交了关税调研报告、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扣除评估报告、2022年度全市减税降费政策分析评估报告,开展了“六税两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及水资源费调研。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保交楼税收政策选用情况报告》。《统筹市域财政资源 破解财政运行困难》被市委书记签批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