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6X/2021-21946 文       号 : 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财政局
名       称: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27 11:14:49
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
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1-12月市本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预算情况表.xls
2021年1-8月市本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预算情况表.xlsx
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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